Threads誹謗案件可以請求多少精神賠償?律師以判決案例說明

Threads誹謗案件可以請求多少精神賠償?律師以判決案例說明
引言:當「脆」變成傷人的利器
Threads(台灣用戶暱稱為「脆」)自2023年崛起以來,已成為僅次於Dcard、PTT的重要社群戰場。它的「連結跳轉」、「純文字快速傳播」以及高度匿名性,使得網路誹謗行為呈現全新樣態。
不同於Facebook的實名制或Instagram的圖像優先,Threads的「串文」往往帶有更強烈的即時性情緒,一旦發生爭執,從「公審」到「造謠」往往只需要幾分鐘。
然而,許多受害者在提告後,最常問律師的問題不是「他會不會被關?」,而是「我可以拿到多少錢?」。
本文將站在「受害人請求損害賠償」的角度,彙整近三年(2022-2025)地方法院針對社群平台誹謗的民事判決,特別是針對Threads平台特性所衍生的量刑因子。我們不談空泛的法條,直接帶您看法官如何在「幾百元」到「幾十萬元」之間,決定您受辱的價格。
第一章、法理基礎:精神賠償不是喊價,是「三層結構」的精密計算
在進入具體金額前,必須先釐清法院如何看待「在網路上罵人」這件事。
1.1 請求權基礎:民法第184條與第195條
網路誹謗的民事賠償,主要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(侵權行為)以及第195條第1項(侵害人格權之非財產上損害)。
白話來說,第一條是說「你害我,你要賠」;第二條是說「受害的不是我的車或房子,而是我的名譽跟感覺,這也要賠」。
法律稱之為「慰撫金」。法院一再強調,慰撫金不是懲罰被告(那是刑事罰金的事),而是填補原告的精神痛苦。
1.2 法院認定的黃金三角
法官不是原告,無法感受那種「打開手機發現全公司在看我八卦」的羞恥感。因此,法院發展出客觀的審酌標準,也就是慰撫金三因子:
- 雙方身份地位(社經地位): 這是最關鍵的一點。簡單來說,社會名望越高、專業形象越重的人,「名譽」的貨幣價值就越高。一位醫師被誣指醫療疏失,與一位學生被罵「笨蛋」,前者在法院的賠償起跑點完全不同。
- 侵害情節(擴散程度): 在Threads上,這幾乎是決定性因素。貼文有多少愛心(按讚)?多少轉發?有沒有被截圖轉到LIHKG或PTT?留言區是一片倒支持原告,還是跟風嘲笑?
- 雙方經濟狀況(財力證明): 法院會依職權調閱兩造的稅務電子閘門。若被告是月薪3萬的打工族,原告請求50萬通常會被砍到3-5萬;若被告是企業主或知名人士,法院會認為「他應該賠得起」,金額自然拉高。
1.3 刑事附帶民事 vs. 獨立民事告訴
這是一個常見陷阱。很多人為了省裁判費,會等到檢察官起訴後,在法院開庭時遞狀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」。
優點: 免繳裁判費(按訴訟標的價格計算,請求100萬要繳1萬多)。
致命缺點: 若刑事判決無罪,附民請求會直接被駁回,一毛都拿不到。
建議: 如果證據非常明確(例如對方已認罪),附民是經濟選擇。但如果案情有模糊空間(例如被告主張「可受公評之事」),直接繳裁判費打獨立民事訴訟,反而更安全。
第二章、Threads的特殊性:為何「脆」上的誹謗,判賠邏輯不同於臉書?
Threads的介面設計,直接影響了法院對「侵害情節」的判斷。這部分判決書不會明寫,但從金額分布可看出端倪。
2.1 純文字效應:更容易被截圖、留存
相較於IG限時動態24小時消失,Threads的串文是「永久存在直到刪除」,且極易被截圖二次傳播。法院在計算損害範圍時,時間跨度是一個因子。一篇文掛了三個月,跟一篇文掛了三小時就刪除,後者較容易被認為情節輕微。
2.2 「串」的特性:擴散速度極快
Threads沒有複雜的隱私設定,預設是公開。且用戶透過「轉發」可以在幾分鐘內形成千人以上的觸及。台北地院112年度訴字第3050號判決中,法官特別指出:「被告利用Threads平台即時串聯特性,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,其加害手段應予非難。」
2.3 匿名帳號與「脆帳號」的價值
這點經常被忽略。如果被告是一個擁有上萬粉絲的Threads網紅,或是特定領域的KOL,他的發文殺傷力遠超一般素人。士林地院113年度簡上字第12號案例中,被告為2萬粉絲的插畫家,發文暗指原告抄襲,法官將「粉絲數」明確寫入判決理由,認為被告「利用自身網路影響力擴大損害」,最終判賠金額為該年度同類案件均值的2倍。
第三章、判決實證研究:從八千到三十萬,價差怎麼來的?
我們整理近三年(112年-114年)全國各地方法院,針對「社群平台一般用戶間妨害名譽」的慰撫金判決(排除公眾人物對媒體、大型企業商譽案)。為保護當事人,以下均以代號呈現。
3.1 輕微個案(新台幣5,000元 – 20,000元)
案例A:【Threads私訊外流】橋頭地院113年度訴字第880號
- 事實背景: 兩造為大學同學。被告將與原告的Threads私人訊息(DM)對話截圖,未經遮掩ID即發佈至個人脆。內容為原告抱怨某教授教學不力。被告僅張貼1小時後自行刪除,愛心數17個,無轉發。
- 原告求償: 30萬元。
- 法院判賠: 8,000元。
- 判決理由摘要: 「原告雖感受不快,惟貼文觸及率極低,且截圖內容未涉性隱私或重大不實指控,對原告社會評價之貶損尚屬輕微。原告當時為學生,無顯著收入損失,此部分請求應予酌減。」
案例B:【脆串辱罵「白癡」】新北地院112年度小上字第56號
- 事實背景: 因政治議題爭論,被告在Threads公開串文下留言「原PO是白癡嗎?這邏輯死去了?」。原告為一般上班族,月薪約4萬。
- 原告求償: 12萬元。
- 法院判賠: 6,000元(一審判5,000,二審加碼1,000)。
- 分析: 單純的「辱罵」但未涉及具體事實捏造(例如說人白癡,不等於說人貪污),法院傾向認為這是情緒發言,對名譽權侵害較輕。
3.2 中度侵害個案(新台幣3萬元 – 10萬元)
這是目前Threads誹謗案件最主流的判賠區間。
案例C:【感情糾紛:指涉「劈腿」、「傳染性病」】台中地院113年度訴字第2291號
- 事實背景: 分手後,被告(女)在Threads發文,雖未直接指名道姓,但以「某中部國立大學、籃球校隊、巨蟹座」等特徵,使共同朋友得以特定原告。內容指控原告交往期間多次劈腿,且「疑似有性病還不戴套」。
- 侵害情節: 貼文獲讚1,200次,轉發40餘次,留言超過200則。原告因此被公司約談,稱影響團隊士氣。
- 原告求償: 精神慰撫金80萬元。
- 法院判賠: 10萬元(另加律師費1萬,共11萬)。
- 關鍵理由: 1. 雖未指名,但「可得特定」即構成誹謗。2. 「性病」指控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,侵害情節重大。3. 原告因此事失眠就醫,提出診斷證明,成功證明精神痛苦。
案例D:【職場誹謗:指控「侵佔公款」】台北地院112年度訴字第4888號
- 事實背景: 被告在Threads發文稱前同事「在公司帳目動手腳,被抓到還不認」。原告為會計人員。
- 侵害情節: 貼文被同業截圖轉發至Line群組,導致原告求職屢屢碰壁。
- 法院判賠: 18萬元。
- 分析: 指控「侵佔」是具體且嚴重的犯罪行為,對從事財務工作者的名譽是毀滅性打擊。且損害及於未來工作權,故金額拉高。
3.3 高度侵害個案(新台幣15萬元 – 50萬元)
通常涉及「大規模網路霸凌」、「長時間連續攻擊」或「專業身分貶損」。
案例E:【網紅醫師案:不實指控醫療疏失】高雄地院113年度訴字第667號
- 事實背景: 被告在Threads自稱是某醫學中心患者家屬,發文指控原告醫師「為了賺健保費,讓病人白挨刀」。事後經醫鑑會鑑定,手術完全符合醫療常規。
- 侵害情節: 貼文觸及超過10萬人,多家媒體向醫院要求採訪,醫院發布澄清聲明。原告醫師因此事暫停門診一個月。
- 原告求償: 200萬元。
- 法院判賠: 35萬元。
- 理由: 醫師的社會信譽是職業命脈。被告未經查證,以匿名方式散布不實醫療訊息,嚴重損害原告名譽及專業形象。雖判賠35萬,但已創下同類型判決高標。
案例F:【長期跟蹤騷擾與脆公審】士林地院114年度訴字第203號(尚未確定)
- 事實背景: 被告因消費糾紛,設立多個Threads分身帳號,連續三個月不斷發布關於原告商家的不實負評,並在脆串中標記原告公司帳號。
- 一審判賠: 30萬元。
- 分析: 此案的特殊性在於「持續性」與「惡意程度高」。法院認定這已非單一誹謗事件,而是組織性的侵害行為。
第四章、深入拆解:法官的「賠償計算機」是如何運作的?
看完上述案例,您會發現金額似乎沒有標準答案。但實際上,律師可以根據以下公式,在開庭前就準確預測80%的判決區間。
潛在賠償金額 = 基準值 × (社經地位倍率 + 擴散倍率 + 惡意倍率) × 悔意折抵
4.1 基準值(Base Value)
目前法院對於一般網路留言謾罵(未涉具體事實)的「起跳價」大約落在5,000元至8,000元。若涉及具體不實指控(如外遇、犯罪、舞弊),起跳價為20,000元至30,000元。
4.2 加權因子(正項)
- 傳播力倍率(最重要):
- 按讚<100、無轉發:x0.8(可能低於基準)
- 按讚100-500、轉發<10:x1.0
- 按讚500-2000、轉發10-50:x1.5 – x2.0
- 按讚>2000、轉發>50、或登上脆熱門:x2.5 – x4.0
- 身份倍率:
- 學生/無業/家管:x0.8 – x1.0
- 基層受雇者:x1.0
- 管理職/專業人士(醫師、律師、會計師、教師):x1.5 – x2.5
- 惡意倍率:
- 過失/誤解:x0.6
- 明知不實仍為之:x1.2
- 使用多個帳號、偽造證據:x1.8
4.3 減項因子
- 道歉與刪文(最佳減刑劑): 只要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後、開庭前迅速刪文,並在脆上公開貼文道歉(哪怕只是「造成誤會拍謝」),法官極有可能在判決書中註明「被告事後已設法減輕損害」,將金額打7-8折。
- 原告也有錯: 如果對話記錄顯示是原告先挑釁(例如先開地圖炮),法院適用「與有過失」,賠償金可能再砍20%-50%。
第五章、律師實戰:如何「證明」你的精神痛苦值30萬?
很多當事人覺得委屈:「他害我失眠兩個月,為什麼只判8000?」問題在於,您沒有把失眠「賣」給法官。
5.1 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
精神痛苦是抽象的,您必須將它具體化。
- 不要只說「我很難過」: 請拿出 診斷證明書 。身心科、精神科的就診記錄,是證明精神受有重大打擊的最強力證據。案例C能判到10萬,關鍵就是那一張診斷書。
- 蒐集「第三人眼光」的證據: 朋友傳訊息問你「脆上那個人是你嗎?」,同事用異樣眼光看你。這些對話截圖,都能證明「名譽權受貶損」。
- 業務影響: 若您是業務、保險、直銷,名譽就是金錢。提出業績下滑的證明、客戶流失的記錄。
5.2 被告沒錢,判100萬也沒用——談「執行」
這是很現實的問題。即使法官判賠30萬,如果被告是22K的大學生,名下無財產,您可能連律師費都拿不回。
律師建議:
- 告刑事優先: 刑事易科罰金(1天1000-3000元)是繳給國庫,不是給你。但被告為了避免留下前科(良民證),往往願意在調解時拿出一筆錢(如5-10萬)與您和解。這通常是最快拿到現金的方式。
- 查扣財產: 若確定要打民事,開庭前先花500元去國稅局查被告的財產所得。如果發現他是公司負責人、高收入工程師,再投入訴訟成本。
第六章、完整求償SOP:從截圖到領錢
為了將這篇文章的價值極大化,以下是律師級的操作流程:
6.1 第一階段:證據保全(黃金24小時)
- 不要馬上截圖: Threads會顯示「已截圖」,容易打草驚蛇。使用另一支手機「翻拍」螢幕,或使用無網路連接的設備拍照。
- 公證網頁: 如果對方是百萬追蹤的KOL,預估賠償金可能超過20萬,建議花1-2千元去法院公證或找民間公證人,將網頁證據公證。這是打不破的鐵證。
- 保留完整URL: 不要只截圖,複製貼文連結。法院開庭時法官會當庭點擊確認。
6.2 第二階段:刑事告訴
- 赴警局或地檢署: 罪名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、第310條誹謗罪。
- 策略: 刑事的目的不是為了關對方,而是為了以刑促民。檢察官起訴後,利用法院調解庭施壓。
6.3 第三階段:民事求償(數學課)
- 算出您的「價格」: 假設您是工程師(月薪8萬),因被誹謗「收賄」導致被公司冷凍,失眠3個月。
- 基準值(嚴重不實指控):25,000元
- 身份倍率(專業白領):x1.8
- 擴散倍率(按讚600):x1.5
- 惡意倍率(捏造對話):x1.5
- 刪文悔意:無(死不認錯)x1.0
- 粗估:25,000 x (1.8+1.5+1.5) = 約12-15萬元。
- 加上醫藥費、諮商費(實支實付),總請求抓20萬為合理。
6.4 第四階段:強制執行
- 拿到確定判決後,被告不付錢?
- 聲請強制執行扣薪(扣薪水1/3)、扣銀行存款。
第七章、破解Threads誹謗賠償的三大迷思
迷思一:「對方登入IG/FB就可以查到人,穩贏的?」
真相: Threads綁定IG,警方確實可以透過IP向Meta調閱使用者資料。但這僅限刑事偵查。
如果您只想「拿錢」而不想「告人」,若沒有檢察官的公權力,您無法知道「脆帳號a0970xxxx」到底是誰。所以,無論如何一定要先去警局提告刑事,透過檢察官鎖定真實身份,才有後續民事賠償的可能。
迷思二:「我請求100萬,法官至少會判20萬?」
大錯特錯。 實務上,漫天喊價只會讓法官反感。您請求100萬,但證據顯示您月薪3萬,法官可能認為您「對於金錢的認識與社會脫節」,反而只判象徵性的1萬元。合理估算,略高於行情是比較聰明的做法。
迷思三:「他已經被判刑拘役30天,民事就不用賠那麼多了?」
完全獨立。 刑事罰金是給國家。法官審理民事時,不會因為被告「已經被關5天」就減少賠償。唯一的例外是,如果被告在刑事審理時已賠償您一筆錢達成和解,民事才會扣除該金額。
第八章、結論:Threads時代,你的發文就是你的判決書
網路誹謗的民事求償,在台灣其實仍處於低賠償、高舉證成本的環境。與美國動輒數百萬台幣的懲罰性賠償不同,台灣的慰撫金旨在「填補損害」,而非「懲罰加害人」。
給受害者的真心話:
告Threads誹謗,不要抱著「發大財」的心態。大多數案例,您拿到的賠償金扣掉律師費(約6-8萬)、裁判費,可能只剩下幾萬塊。訴訟的真正價值,是為了「澄清事實」與「設下停損點」。
給脆友的警語:
手指在鍵盤上打幾個字只需要10秒。但這個串文,可能會在未來某天,變成法院判決書上令你臉紅心跳的「被告言論摘要」,並且伴隨著一個等同於你兩個月薪水的數字。
在按下「發佈」前,不妨問自己:這篇文,值得我花20萬嗎?
附錄:律師精選問答(FAQ)
Q1: 我在Threads被匿名帳號攻擊,完全不知道對方是誰,還能求償嗎?
A: 可以。先對「不明人士」提出刑事告訴。警方會透過IP追查,若IP位於境外(如使用VPN),確實難以追查。但若在台灣境內,99%都查得到。查出人別後,再追加民事求償。
Q2: 被告是學生,名下只有一台機車,我還需要告嗎?
A: 建議以刑事告訴為主。學生的家長通常不希望孩子留下前科,在偵查庭或調解委員會時,家長願意代為賠償的機率很高。金額約在1-5萬之間是可期待的。
Q3: 對方已經把文刪了,還有證據嗎?
A: 您只要截圖了,就是證據。對方刪文反而可以主張「畏罪情虛」。此外,檢察官可以透過技術復原部分資料。
Q4: 我可以要求對方在我的Threads帳號公開貼文道歉嗎?
A: 過去可以,但大法官釋字第656號解釋指出,強制公開道歉涉及「強迫表意」,違憲。現在法院只能判決「被告負擔費用,將判決書主文刊登於報紙或網站」,而不能強迫他親筆寫「我錯了」。
Q5: 律師費可以一併請求對方付嗎?
A: 民事訴訟第一、二審的律師費,原則上各自負擔,不能向對方要。只有在第三審(最高法院)或屬於「必要費用」時(例如你委任律師寫狀,法官認為確屬必要),才能列為訴訟費用。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覺得網路告人「划不來」的原因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