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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紅代言合約細節多!法律顧問帶您逐條解析保障收益不踩雷

網紅代言合約細節多!法律顧問帶您逐條解析保障收益不踩雷

在這個數位浪潮席捲的時代,網紅代言已成為品牌行銷不可或缺的強力引擎。一張張精美的合作照片、一段段生動的短片,背後牽動的往往是龐大的商業利益與品牌聲譽。然而,在這光鮮亮麗的合作表象之下,若沒有白紙黑字、條理分明的合約作為基石,潛藏的風險與糾紛可能隨時一觸即發。許多網紅與品牌方僅憑口頭承諾或簡單訊息便展開合作,最終卻因認知落差、權責不清而導致雙輸局面,甚至對簿公堂。一份周全的代言合約,不僅是法律文件,更是保障雙方創意、心血與收益的「護城河」。本文將以法律顧問的視角,帶領您深入剖析網紅代言合約的每一個關鍵條款,從基礎結構到進階議題,鉅細靡遺地拆解其中玄機,讓您無論是身為網紅還是品牌方,都能夠在合作中握有清晰的藍圖,穩健前行,真正實現共創雙贏。

第一章:簽約前的關鍵準備——知己知彼,百戰不殆

在動筆簽署任何文件之前,充分的準備工作是避免未來爭議的第一道防線。許多合作破局並非源自惡意,而是起始於雙方的「想像」不同。

對於品牌方而言,必須進行嚴謹的盡職調查。這不僅是確認網紅的粉絲數與互動率,更需深入瞭解其過往言論、合作歷史、公眾形象是否與品牌價值相符。近期是否有爭議事件?其粉絲族群是否與目標客群重疊?過往合作的品牌後續市場反應如何?這些資訊可以透過社群分析工具、搜尋過往新聞及與其他業主私下探詢來獲取。此外,明確定義本次合作的核心目標至關重要:是為了提升品牌知名度、推出新品、衝刺短期銷售,還是鞏固既有客群?目標將直接影響後續合約中績效指標(KPI)的訂定。

對於網紅(或其所屬經紀公司)而言,自我評估與定位同樣重要。必須清楚了解自己的市場價值、內容創作強項以及不可妥協的原則底線。例如,是否絕對不接菸酒廣告?是否對產品試用有最低時間要求?同時,對品牌進行反向調查:該品牌的商譽如何?產品品質是否有不良紀錄?過往與其他創作者的合作是否愉快、款項支付是否準時?這不僅是保護自身聲譽,更是對信任你的粉絲負責。

這個階段,雙方應進行開誠布公的初步會議,不僅討論創意方向與報價,更應將合作的基本框架、彼此期望與重要原則進行溝通。良好的溝通基礎,能讓後續的合約撰寫更加順暢,減少誤會。

第二章:合約主體與定義條款——奠定無歧義的溝通基礎

合約開頭的「當事人」與「定義條款」往往被輕忽,卻是法律效力的根源與避免解釋衝突的關鍵。

1. 簽約主體:誰是合約中的「甲方」與「乙方」?

  • 個人 vs. 公司:網紅是以個人名義簽約,還是以已登記的個人工作室或有限公司名義簽約?這牽涉到法律責任歸屬與稅務義務。以公司名義簽約,通常能將責任限於公司資產,提供個人財產某種程度的保護。品牌方也應確認簽約的網紅是否已與經紀公司簽有專屬合約,避免後續衍生與經紀公司的糾紛。
  • 資訊正確性:務必完整、正確記載雙方(或公司)的正式名稱、統一編號(或身分證字號)、登記地址及法定代理人。這些是未來文件送達、法院訴訟管轄的重要依據。

2. 定義條款:統一合作語彙
一份專業合約會將反覆出現、且具有特定指涉的詞彙明確定義。例如:

  • 「代言產品/服務」:必須明確列出產品名稱、規格、型號,甚至可將產品照片作為合約附件。避免只寫「XX品牌系列產品」,範圍過於模糊可能導致爭議。
  • 「代言期間」:是自合約生效日起算,還是自首次貼文發布日起算?截止日為何?是否有自動續約機制?
  • 「代言地域」:僅限台灣?還是包含港澳、星馬等華語地區?或全球範圍?這與後續的授權範圍、報酬計算密切相關。
  • 「合作平台」:Instagram、Facebook、YouTube、TikTok(抖音)、Podcast?或限於特定平台?需明確界定。
  • 「代言素材」:指網紅為本次合作所創作的一切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圖片、影片、文字、直播錄影、幕後花絮等。明確的定義有助於後續智慧財產權歸屬的約定。

第三章:權利與義務核心條款——合作內容的靈魂所在

此部分是合約的核心,詳細規範了雙方「必須做什麼」以及「怎麼做」。

1. 網紅的主要義務:

  • 內容規範:合約應具體約定最低產出數量(如:3支長影片、6篇社群貼文、1場直播)、內容大致方向或必含元素(如:需包含產品三項核心功能展示、需標註品牌官方帳號、需使用特定標籤)。同時也應訂出內容審核流程:網紅需於發布前幾日提供初稿予品牌審核?品牌方有多長的審核時間(例如3個工作日)?修改次數以幾次為限?品牌方的修改權是否僅限於「與產品事實不符」或「有損品牌形象」之處,還是可干涉創意風格?明確的審核流程能避免創作自由與品牌控管間的衝突。
  • 排他性與競業禁止:這是品牌方極度重視的條款。需明訂在代言期間,以及代言結束後的一段時間內(常見為3個月至1年),網紅不得為哪些類別的競爭品牌進行宣傳或露出。定義「競爭品牌」應儘可能具體,例如「其他市售能量飲料品牌」,而非籠統的「飲料類」。過於嚴苛的競業條款可能不合理地限制網紅工作權,需謹慎協商其範圍與期限。
  • 品行保證與形象維護條款:網紅需保證在合作期間不會從事違法或嚴重悖於公序良俗之行為,以免損及品牌形象。合約中可約定,若網紅發生此類情事,品牌方有權終止合約並求償。此條款應力求具體、客觀,避免品牌方有過大的單方解釋空間。

2. 品牌方的主要義務:

  • 提供產品與支援:品牌方應承諾按時提供足量、符合安全與品質標準的產品供網紅體驗與創作使用。若合作涉及線下活動,品牌方應負責活動所需之場地、設備等後勤支援。
  • 配合與確認義務:品牌方需在約定的審核時限內給予明確的確認或修改意見,不得無故拖延,影響網紅的內容排程。
  • 尊重創作:品牌方應在合理的範圍內尊重網紅的創作風格與意見,避免過度干預導致內容失真,影響粉絲觀感。

第四章:報酬與支付條款——利益明確,合作安心

金錢給付是合作中最敏感也最實際的部分,必須絕對清晰。

1. 報酬結構:

  • 固定代言費:最常見的形式,約定一筆總金額。需載明是稅前還是稅後淨額。
  • 階梯式報酬:根據達成不同階段的KPI(如觀看次數、互動率、導流點擊數)支付不同級距的獎金。KPI的定義必須可量化、可追蹤,且雙方確認計算工具與方式(例如使用Google Analytics短網址追蹤)。
  • 銷售分潤(傭金制):常見於直播帶貨。需明確分潤比例(如產品售價的10%)、計算基準(是淨銷售額還是毛利)、以及專屬追蹤連結或優惠碼的使用規範。最重要的是,品牌方需定期(如每月)提供經會計師或雙方認可的銷售報表,以核對分潤金額。
  • 實物抵扣:部分或全部報酬以產品抵扣。必須明確標示產品的市場建議售價,並取得網紅同意。

2. 支付方式與時間:

  • 分期支付:常見分為三期:簽約後支付訂金(如30%)、內容全部交付後支付第二期(如40%)、代言期間結束後支付尾款(如30%)。分期能平衡雙方風險。
  • 支付條件:每一期付款的「前提」必須寫清。例如尾款支付需基於「網紅已完全履行本合約所有義務」。
  • 發票與稅務:約定網紅(或其公司)應於收款前提供正確發票,並載明相關稅賦(如營業稅、所得稅)由何方負擔。若為跨境合作,稅務問題更為複雜,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。

第五章: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授權——創意成果的歸屬與運用

內容創作的價值延伸,是合約談判中的高階議題,涉及網紅的長期資產。

1. 著作財產權歸屬:

  • 買斷 vs. 授權:品牌方通常希望「買斷」代言素材的著作財產權,以便後續無限制地使用於廣告、官網等行銷管道。對網紅而言,這意味著放棄對該內容的後續控制與收益可能。另一種模式是「授權」,網紅保留著作權,僅授予品牌方在一定「期間」、「地域」和「使用範圍」內使用。授權範圍需明確限定,例如「僅限於品牌官方Facebook與Instagram帳號發布,為期一年,不得改作」。
  • 分項授權:可針對不同用途設定不同授權期限與費用。例如,社群貼文授權使用一年;影片授權用於電視廣告需另計費用且期限另議。

2. 肖像權、姓名權等人格權授權:
網紅同意品牌方於合約目的範圍內使用其姓名、稱號、肖像、聲音。此授權應與著作權授權範圍匹配,並同樣註明使用期限、地域與媒體形式。務必避免「永久、全球、無償」等無限上綱的授權字眼,這將嚴重損及網紅未來的議價能力與形象自主權。

3. 授權鏈完整性:
合約應要求網紅保證,其創作內容中使用的所有音樂、字型、影像片段等第三方素材,均已取得合法授權,不會使品牌方陷入侵權糾紛。反之,品牌方提供給網紅使用的商標、產品圖等素材,也應保證其擁有合法授權。

第六章:保證、責任與違約處理——風險控管的最後防線

此部分規範當事情未按計畫進行時,該如何處理。

1. 陳述與保證:
雙方互相保證擁有簽署與履行本合約的完整權利與能力,且履行合約不會違反任何其他已簽署的合約或法律。

2. 產品責任與免責:
網紅通常會要求加入「產品免責條款」,聲明其推薦是基於個人體驗,但不對產品本身的品質、安全性或效能負責。最終的產品責任依法應由製造商或品牌方承擔。若因產品瑕疵導致消費者或網紅本人受損害,品牌方應負責賠償並使網紅免於訴訟追訴。

3. 違約事由與救濟:

  • 何謂違約? 需具體列出重大違約事項,例如:網紅未在約定期限內發布達最低數量之內容、嚴重違反排他條款、或發生重大醜聞損及品牌。品牌方未按時支付款項、提供之產品有重大安全疑慮等。
  • 補救期:可約定發生非重大違約時,應給予對方一段合理時間(如10日)進行補正。
  • 終止權:明確約定在一方發生重大違約且未於補救期內改善時,他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單方終止合約。
  • 損害賠償與違約金:可約定遲延付款的遲延利息(依法定利率計算)。對於難以舉證實際損失的違約行為(如違反排他條款),可預先約定一筆「懲罰性違約金」,以起到嚇阻作用。但需注意,依台灣民法,約定之違約金過高者,法院得酌減至相當之數額。

4. 不可抗力:
約定因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政府法令變更等雙方無法控制之事件導致合約無法履行時,雙方可暫停或終止履行,不視為違約。

第七章:合約的通用條款——穩固法律框架的基石

這些條款構成合約的法律骨架,雖看似制式,卻無比重要。

  • 保密條款:約定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營業秘密(如未公開的行銷計畫、產品配方、財務數據)負有保密義務,保密期限通常持續至合約終止後數年。
  • 合約完整性(完整合意條款):聲明本合約取代所有先前口頭或書面的討論與承諾,任何修改需以雙方書面同意為準。這能避免「當初你說…」之類的事後爭執。
  • 通知與送達:約定法律文件或重要通知應送達至合約首頁記載的地址,並明定何時視為送達(如掛號信寄出後三日)。
  •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:明確約定本合約以「中華民國法律」為準據法。並約定若發生訴訟,應由「台灣台北地方法院」或某一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這能避免未來在國際訴訟上耗費鉅資與時間。
  • 存續條款:指明即使合約終止,某些條款(如保密、智慧財產權授權、競業禁止、免責與賠償等)的效力仍繼續存在。

第八章:特別議題與未來趨勢

1. 社群媒體平台政策:
合約必須符合各社群平台的使用條款。例如,Instagram要求付費合作的貼文必須使用「付費合作」工具標註。若因網紅未遵守平台政策導致帳號受處罰,責任歸屬應在合約中釐清。

2. 數據所有權與使用:
合作活動累積的粉絲數據、後台洞察報告歸誰所有?品牌方能否取得?網紅能否在活動後持續使用該數據?在隱私法規日益嚴格的今天(如個資法),此議題需謹慎以對。

3. 虛擬網紅與AI生成內容:
當代言人並非真人,而是虛擬角色,或內容大量使用AI生成時,合約需重新定義「肖像權」、「創作」等概念,並釐清AI工具本身的使用授權是否合規。

結語:合約是合作的藍圖,而非對立的武器

一份詳盡公平的網紅代言合約,絕非吹毛求疵或互不信任的表現,恰恰相反,它是在尊重專業的前提下,將雙方的共識、期待與風險分配,以最清晰的方式呈現出來。它猶如一份精密的航海圖,讓品牌與網紅這艘合作之船,在充滿機遇與變數的市場海洋中,能夠有明確的航向與應對風浪的規則。

無論您是初次接案的潛力創作者,還是籌劃大型行銷活動的品牌經理,在簽下名字前,請務必靜下心來,逐字審閱合約條文。若有疑義,投資一筆費用諮詢專業的法律顧問,其回報將遠超成本。讓合約成為保障創意、信任與收益的堅實後盾,使每一次的合作,都能在共好的基礎上,綻放出最璀璨的商業與創意火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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