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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類KOL的合作與體驗行程:法律顧問審閱特殊保險與免責條款

旅遊類KOL的合作與體驗行程:法律顧問透視特殊保險與免責條款的重重關卡

在光鮮亮麗的打卡照、流暢精彩的短影片背後,旅遊類關鍵意見領袖(KOL)的每一次合作體驗行程,實則行走於一條充滿法律風險的鋼索之上。不同於一般旅遊,這類合作融合了商業推廣、內容創作、人身安全、第三方權益等多重複雜關係,其潛在風險遠超乎一張普通旅遊保險所能涵蓋。一份未經審慎審閱的合約、一個被忽略的免責條款,或是一張保障範圍不足的保單,都可能讓一場精心策劃的旅程,瞬間演變成個人與事業的雙重危機。本文將從法律實務角度,深入剖析旅遊KOL在合作與體驗行程中,於特殊保險安排與免責條款方面必須跨越的重重關卡,提供堅實的風險管理架構。

合作行程的本質:不僅是旅遊,更是專業商業活動

首先,必須徹底釐清旅遊KOL參與合作體驗行程的法律本質。從表面上看,這是一次「旅遊」,但從核心法律關係分析,這是KOL(或其背後公司)與邀約方(如旅遊局、旅行社、酒店、航空公司、品牌方)之間的「商業合作」。KOL提供內容創作、社群曝光、聲譽背書等專業服務,以換取行程招待、費用支付或額外報酬。

此一定性至關重要,因其直接影響法律適用的優先順序與責任歸屬。一般的《觀光旅遊契約》或消費者保護法規,可能僅能處理「旅遊服務」部分,而無法全面規範「商業合作」中的著作權歸屬、成果交付標準、代言責任、競業禁止、保密義務等核心議題。因此,合作雙方簽署的「合作協議書」或「邀請同意書」,便成為界定權利義務的最高準則。然而,許多KOL或小型經紀團隊,往往輕忽此份主合約的嚴謹性,將重點僅放在行程安排與接待規格,這無異於將自身暴露於極大的不確定風險中。

特殊保險需求:超越傳統旅遊平安險的全面保障網

基於上述商業活動本質,旅遊KOL所需的保險保障,必須從「一般旅客」升級至「專業工作者」的層級。傳統的旅遊平安險(主要保障意外死殘、醫療實支實付)與旅遊不便險(保障班機延誤、行李遺失等)只是基礎配備,遠遠不足。

第一道關卡:專業責任保險(或稱錯誤與疏忽保險)
KOL在內容創作與推廣過程中,可能因無心之過導致第三方權益受損。例如,影片中未經許可拍攝並清晰呈現其他旅客的臉部,涉及隱私權侵害;文案中對某景點歷史背景的描述有嚴重錯誤,導致相關單位或群體名譽受損;或是在推廣某項旅遊產品時,因資訊揭露不完整(如未標明業配),被認定為誤導性廣告,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或相關廣告規範。此類風險並非人身意外,而是專業行為衍生的法律賠償責任,必須透過「專業責任保險」來轉嫁。然而,此險種在台灣並非KOL的普遍標配,常被忽略。

第二道關卡:器材設備保險
KOL的生財工具——高階相機、鏡頭、空拍機、筆記型電腦等,價值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。這些器材在旅程中面臨摔落、碰撞、進水、遭竊等風險極高。一般旅遊不便險對「隨身財產」的賠償額度極低(通常單項物品上限僅數千元),且有諸多排除項目(如未妥善保管、置於無人看管之公共場所等)。因此,必須為貴重器材另行投保「動產綜合保險」或「器材設備保險」,明確約定保障範圍、自負額、理賠鑑定方式,並確認保險地域範圍涵蓋所有旅行地點。

第三道關卡:活動取消與中斷保險
合作行程可能因KOL自身突發疾病、重大意外,或外界不可抗力因素(如目的地爆發嚴重疫情、政治動亂、天然災害)而被迫取消或中斷。這不僅產生已預付費用(如自行負擔的機票差額)損失,更可能導致無法履行合作合約,面臨對邀約方的違約金求償。「活動取消保險」能針對這些可預見的風險提供補償。但須仔細審閱保單的「承保原因」列表,例如,若僅因團隊成員確診流感而取消行程,保險是否理賠?「目的地發出旅遊警示」是否為足額的取消理由?這些細節都需釐清。

第四道關卡:高風險活動附加條款
許多旅遊體驗行程包含潛水、滑雪、登山、泛舟、高空彈跳等高風險活動。標準旅遊平安險通常將這些活動列為「除外責任」,不予承保。KOL必須主動確認行程內容,並要求保險經紀人或公司,在保單上加批「特定活動附加條款」,明確將計畫從事的活動納入保障範圍。否則,一旦在進行這些活動時發生意外,將面臨龐大醫療費用無人負擔的窘境。

保險審閱實務要點:

  1. 被保險人與受益人: 確認被保險人為KOL本人,若以公司名義簽約,則需協調以何者為被保險人較為有利。受益人指定需符合法律規定。
  2. 地域與時間範圍: 保障必須「從離開家門開始,到回到家門結束」,且涵蓋所有轉機地、途經地。若行程臨時變更或延長,應如何通知保險公司以維持效力?
  3. 醫療保障內容: 除實支實付型醫療險,是否包含「海外緊急救援服務」(如醫療轉送、遺體送返)?該服務的啟動流程、費用上限為何?在偏遠地區是否有效?
  4. 自負額與理賠限額: 每一項保障都有單次及總理賠上限。KOL應根據自身行程風險與身價,評估額度是否足夠。例如,醫療實支實付額度在歐美等高醫療費用地區,建議至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。
  5. 除外條款: 這是保單的「魔鬼細節」。需逐條審視:戰爭、內亂、恐怖攻擊是否除外?「從事違法行為」期間發生事故是否除外?「受酒類或藥物影響」的定義有多寬?自身既有疾病引發的急性狀況是否理賠?

免責條款的陷阱:看似公平,實則單方卸責的利器

合作協議中的「免責條款」(或稱免除責任聲明),是邀約方用以限縮或排除自身法律責任最重要的工具。KOL常因「受邀者」身分,或礙於情面,對這些條款輕忽放行,這在法律上極其危險。

常見陷阱條款類型與解析:

陷阱一:過度寬泛的「活動風險自負」聲明

「甲方(KOL)確認知悉並同意,本次體驗行程可能涉及潛在風險,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、財產損失、疾病感染等。甲方自願參與並承擔一切風險,乙方(邀約方)及相關協力廠商對此概不負責。」

  • 法律顧問解析: 此條款意圖免除邀約方的「過失責任」。根據《民法》第222條,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。即使簽署此條款,若傷害是因邀約方提供的交通工具不合格、導覽設備故障、或專業教練指導有重大過失所導致,該免責聲明很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無效。KOL應爭取修改為:「甲方理解旅遊活動具固有風險,並承諾謹慎參與。乙方應盡合理注意義務提供安全之設施與指導,對於因乙方或其履行輔助人之『故意或重大過失』所致之損害,不得免責。」

陷阱二:包山包海的「不可抗力免責」

「因天候、戰爭、罷工、傳染病、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行程變更、延誤或取消,乙方不負任何賠償或違約責任。」

  • 法律顧問解析: 「不可抗力」原則上確可免責,但問題在於後續處理方式。條款不應僅讓邀約方免責,更應規定雙方後續的協作義務。例如,應增訂:「遇前項不可抗力事由時,雙方應即時協商替代方案。若行程因此取消,乙方應提供已代墊費用之單據,並盡合理努力協助甲方辦理退款或改期;對於甲方為履行本合約而已支出且無法退還之必要費用(如簽證費、特定預付交通費),雙方應依公平原則協議分擔。」

陷阱三:模糊的「內容責任歸屬」條款

「甲方於行程中創作之內容,應確保其合法性與真實性。如有任何侵權、違法或糾紛,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,與乙方無涉。」

  • 法律顧問解析: 此條款將所有內容法律風險完全甩鍋給KOL。然而,許多內容爭議可能源於邀約方提供的素材或資訊有誤。應修改為責任分擔條款:「甲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進行內容創作。如因甲方獨立創作過程中之故意或過失導致侵權或違法,由甲方負責。如因乙方提供之官方資料、素材、或明確指示有錯誤或權利瑕疵而導致甲方內容違法或侵權,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,並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失。」

陷阱四:單方任意終止權與不對稱違約金

「乙方因故得隨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合作,且無須負任何賠償責任。」或「甲方若未能依約定時間、規格交付成果,應支付乙方總合作費用三倍之違約金。」

  • 法律顧問解析: 賦予單方無條件終止權,嚴重違反契約公平原則,可能顯失公平。而過高的違約金,依《民法》第252條,法院得酌減至相當之數額。KOL應爭取對等的終止權利,並將違約金條款合理化,例如:「任一方欲終止契約,應於合理期間前通知,並對於他方已產生且無法轉嫁之合理損失進行賠償。」違約金則應設定在合理預估損害範圍內,例如已接收之招待市價或合作報酬的一定比例。

整合性風險管理策略:從簽約前到旅程後的全流程防護

法律風險管理必須是一個動態、貫穿全程的過程,而非僅是簽約當下的動作。

簽約前階段:

  1. 盡職調查: 了解邀約方的商譽、過去合作案例風評。確認行程中涉及的當地協力廠商(如地接社、活動公司)是否為合法業者。
  2. 書面化一切: 所有承諾,尤其是行程細節、接待標準、額外費用負擔、保險規格,均應載明於正式合約附件。
  3. 獨立法律審閱: 務必將合作協議、保險保單交由熟悉文創、旅遊產業的法律顧問審閱。顧問能識別條款間的矛盾(如合約要求高風險活動,但保險卻除外),並提出對等的修改方案。

行程執行階段:

  1. 證據保存: 對於任何行程更動、口頭承諾、現場發現的安全疑慮(如車輛老舊、救生設備不足),均應透過文字訊息、電子郵件再次確認,或拍照存證。
  2. 即時溝通與異議: 遇有與合約明顯不符或安全疑慮時,應立即向聯絡窗口提出「書面異議」,保留未來求償權利,避免被視為「默認同意」。
  3. 遵守當地法規: 特別是空拍機使用、商業拍攝申請、自然保護區規範等,KOL有義務自行了解並遵守,不可完全依賴邀約方。

行程結束後階段:

  1. 成果交付與確認: 依合約規格交付成果,並取得對方的書面驗收確認,以完成自己的履約義務。
  2. 費用結算與單據: 妥善保留所有自行墊付費用的單據,並依約申請核銷。
  3. 爭議解決機制: 合作協議中應明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(如協商、調解、仲裁或訴訟),以及管轄法院(通常約定以KOL所在地法院為管轄,對其較為便利)。

結論:將法律思維內化為專業職能的一部分

對旅遊類KOL而言,絕美的風景與獨特的體驗是創作靈感的來源,但健全的法律風險意識與管理架構,才是讓這份事業得以安全、永續經營的基石。特殊保險的規劃與合作合約中免責條款的談判,並非對合作夥伴的不信任,而是現代專業工作者對自身價值、團隊成員安全,以及廣大追隨者責任的具體展現。

將法律審閱視為一項必要的專業投資,如同投資於高品質的攝影器材。它無法保證旅程永遠一帆風順,但能在風浪來襲時,提供最堅固的救生艇與導航儀,讓KOL能夠無後顧之憂地探索世界,並將這份探索的喜悅,安全、負責地傳遞給螢幕前的每一個人。在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,真正的自由,來自於對風險的清晰認識與妥善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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