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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PTT/Dcard誹謗文法律追訴:專業律師協助

台灣PTT/Dcard誹謗文法律追訴:專業律師協助

前言:當匿名成為傷人的武器

在台灣,PTT(批踢踢實業坊)與Dcard(狄卡)是兩個極具影響力的網路論壇,每日擁有數以百萬計的瀏覽量。它們是年輕人交流資訊、分享生活的園地,卻也因匿名或半匿名的特性,成為網路誹謗、公然侮辱、隱私侵害等惡意行為的溫床。一篇不實的爆料、一段情緒性的辱罵、一張被惡意修改的圖片,都可能像病毒般在這些平台上擴散,對當事人的名譽、心理健康、社交關係,甚至職業生涯造成毀滅性的打擊。許多人受害後,感到憤怒、無助與恐慌,看著不堪的留言不斷增加,卻不知從何下手。

本文旨在提供一份極其詳盡、具備高度實用性的指南,深入剖析在PTT或Dcard遭遇誹謗攻擊時,如何透過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。我們將從法律基礎、事前自救、專業律師的關鍵角色、訴訟策略、到心態建設,進行全面性的解構。請記住,網路並非法外之地,匿名也非免死金牌,在法律專業的協助下,您有能力讓加害者付出代價,並為自己討回公道。


一、 基礎法律概念解析:誹謗、公然侮辱與相關民刑事責任

在採取任何行動前,必須先理解您所面對的言論,在法律上屬於何種性質。這將決定後續追訴的策略與可能結果。

1. 刑事責任部分:

  • 誹謗罪(刑法第310條): 這是追訴不實言論最核心的罪名。指「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」。構成要件包括:
    • 「指摘或傳述」: 發表、散布言論。
    • 「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」: 內容會使社會大眾對當事人的品德、聲望、信用、才能等評價產生負面影響。
    • 「意圖散布於眾」: 在主觀上具有將訊息傳播給不特定多數人知悉的意圖。在公開看板(如PTT熱門板、Dcard公開版)發文,極易符合此要件。
    • 「真實惡意原則」與「合理查證」的抗辯(刑法第310條第3項、第311條): 誹謗罪的關鍵攻防在於「真實性」與「善意」。如果被告能證明其言論內容為「真實」,且與公共利益有關,則不罰。若無法證明為真實,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,有「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」,且言論涉及公共利益,或為善意發表言論(如自衛、自辯、保護合法利益等),亦可能免責。然而,實務上法院對於「合理查證」的標準日趨嚴格,特別是針對惡意攻擊的匿名發文者。
  • 公然侮辱罪(刑法第309條): 指「公然侮辱人者」。與誹謗罪不同,侮辱罪不涉及「事實陳述」,而是「抽象謾罵或人身攻擊」,例如使用「垃圾、人渣、廢物」等詞彙,或具有貶低意味的影射。只要在「公然」狀態下(即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,如網路公開版面)為之,即可能構成。
  • 加重誹謗罪(刑法第310條第2項): 若以「散布文字、圖畫」的方式犯誹謗罪,例如在PTT/Dcard發文、回文、貼圖,因傳播力更廣,刑度會比單純口頭誹謗更重。
  • 妨害信用罪(刑法第313條): 若散布不實訊息,足以損害他人(或公司)的「經濟上信用評價」,例如誣指某店家使用過期食材、某設計師捲款潛逃,可能同時構成此罪。

2. 民事責任部分:

  • 侵害名譽權(民法第184條、第195條): 誹謗與侮辱行為,最主要構成對個人「名譽權」的侵害。被害人可以依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,向加害者請求:
    • 財產上損害賠償: 須證明因名譽受損導致的具体經濟損失,如被解雇、合作案取消、營業額下降等。舉證難度較高。
    •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(精神慰撫金): 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請求。法院會斟酌雙方身分、地位、經濟狀況、加害程度及被害人痛苦程度等,判定賠償金額。近年來,法院對於惡意網路誹謗判賠的慰撫金有逐步提高的趨勢,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。
    • 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(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): 例如要求加害者在相同平台刊登「澄清啟事」或「道歉啟事」。法院會審酌其方式與範圍是否適當,例如不得要求登報道歉過度羞辱加害人(參見大法官釋字第656號解釋意旨),但命其在原發文平台刊登判決書重點或道歉聲明,是常見的救濟方式。

3. 其他可能涉及的法律:

  • 個人資料保護法: 若惡意文章未經同意揭露您的個人資料,如真實姓名、住址、電話、身份證字號、詳細工作單位等,可能違反個資法,可請求行政罰鍰及民事賠償。
  • 著作權法: 若文章未經同意盜用您的照片、創作,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。

二、 事發當下的黃金自救行動:證據保全與初步處置

在聯絡律師前,您的立即反應至關重要,這將直接影響後續法律行動的成敗。

1. 絕對冷靜,切勿公開對罵:

  • 情緒激動下回文反擊,可能使自己陷入筆戰,甚至因用詞不當而反被告。更重要的是,您的回應可能「洗掉」原始惡意文章,或讓後續瀏覽者難以釐清真相。
  • 保持沉默是此時最強大也最艱難的武器。將所有精力轉向「證據保全」。

2. 完整且有效的證據保全:
這是最關鍵、最不能馬虎的一步。網路文章隨時可能被刪除,必須以具法律證據能力的方式固定下來。

  • 「公證」是最強利器: 立即前往「民間公證人」事務所或法院公證處,請求對「網頁內容」進行公證。公證人會操作電腦,將您指定的PTT/Dcard文章頁面(包括發文時間、帳號ID、內文、推噓文、留言等)全程錄影、截圖,並製成公證書。經公證的網頁內容,在法律上具有極高的證據力,幾乎可被法院直接採信,能有效反制對方「偽造、變造」或「否認發文」的抗辯。
  • 自行詳細截圖/錄影: 若無法立即公證,務必自行進行完整證據保存:
    • 使用「整頁截圖」功能,而非僅畫面擷取。
    • 必須截取到: (1)網址列(URL)、(2)文章標題、(3)發文者ID與發文時間、(4)完整文章內文、(5)所有推文、噓文、留言及其ID與時間、(6)瀏覽人次。
    • 連續操作錄影: 從打開瀏覽器、輸入網址、進入頁面、往下捲動瀏覽全部內容,全程錄影。錄影時可輕聲唸出當天日期時間,以證明錄製時點。
    • 保存檔案: 將截圖、錄影檔妥善備份於多處(雲端、隨身碟、電腦),並確保檔案日期資訊不被更動。

3. 向平台提出檢舉下架:

  • PTT: 使用站內信聯絡該看板板主,或利用站方申訴管道。但PTT板主為自治,效率不一。
  • Dcard: 透過文章右下角的「檢舉」功能,或聯繫Dcard客服,要求依據服務條款下架涉嫌誹謗、人身攻擊之內容。
  • 法律正式請求: 在律師協助下,可向平台經營者寄發「存證信函」或「律師函」,表明文章已構成侵權,要求限期提供發文者註冊資料(需透過司法程序)及下架內容,否則可能需負連帶責任(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個資法相關規定)。此舉能對平台施加壓力,加速處理。

三、 專業律師的關鍵角色:從諮詢到法庭的全面攻防

聘請一位專精於網路犯罪、名譽權侵害的律師,是您從被動受害轉為主動反擊的轉捩點。

1. 初期諮詢與策略擬定:

  • 案件評估: 律師會審閱您保存的證據,判斷言論是否構成誹謗/侮辱,以及其嚴重程度。
  • 分析告訴可能性: 評估對方可能提出的抗辯(如真實惡意、合理評論),並預測法院見解。
  • 選擇追訴途徑: 與您討論要提起「刑事告訴」(由檢警偵辦,可能使對方面臨刑責)、「民事訴訟」(求償金錢與回復名譽),或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」(在刑事程序中一併請求民事賠償,可免繳裁判費)。律師會根據您的核心需求(是想讓對方受到懲罰,還是主要求償?)建議最佳組合。
  • 確認被告對象: 除了發文者(ID),若留言者中有特別惡意煽動或散播者,也可能列為共同被告。律師也會評估是否對網路平台主張責任。

2. 調查與身份揭露(「抓出匿名者」):

  • 網路誹謗最大的難關在於「不知告誰」。律師能協助您透過法律程序,揭開匿名者的面紗。
  • 刑事告訴後由檢警調查: 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後,檢察官可發函給PTT/Dcard的經營單位(如台大計中、狄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,要求提供該涉案帳號的「註冊IP位址」、「上站歷程」等資料。
  • 聲請「調查令」或「搜索票」: 檢警可進一步向網路服務供應商(ISP,如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等)調閱該IP位址於特定時間的「使用者資料」,從而鎖定實際申辦人。
  • 民事訴訟中的「證據聲請」或「假處分」: 在民事程序中,律師可向法院聲請命平台業者提出該使用者之註冊資料。在某些急迫情況下,亦可聲請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」,先命平台業者提供資訊或下架文章。
  • IP位址的挑戰: 律師能解讀IP資料的意義(例如:公用Wi-Fi、浮動IP、VPN跳板),並規劃後續偵查方向,協助檢警克服技術障礙,追查到實際行為人。

3. 法律文書的撰擬與程序進行:

  • 撰寫告訴狀/起訴狀: 律師將您的遭遇轉化為具有說服力的法律論述,有條理地呈現犯罪事實、證據清單、法律依據及具體請求(如求償金額、道歉方式)。
  • 出庭辯論: 在偵查庭或法庭上,律師代表您與檢察官、法官溝通,有效反駁對方辯詞,爭取對我方最有利的認定。這能減輕您直接面對加害者的心理壓力。
  • 協商與談判: 在訴訟過程中,律師可作為中間人,與對方或其律師進行談判,尋求「和解」機會。一個良好的和解方案可能包括:公開道歉、下架所有文章、簽署悔過書、支付相當金額的賠償,並約定未來不得再犯,否則加重賠償。律師能確保和解條件對您有實質保障,避免對方敷衍了事。

4. 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與主張:

  • 如何將精神痛苦「量化」為具體的求償金額,需要技巧與經驗。律師會參考類似案件的判決、您的社會評價受損程度、加害者的惡意、文章流傳的廣度等,提出一個合理且有依據的金額,並在法庭上強力主張。

四、 訴訟流程深度解析:從提告到判決

了解法律流程,有助於穩定心情,配合律師行動。

1. 刑事告訴流程:

  • 提出告訴: 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,遞交至「犯罪地」或「被告住所地」之地檢署。PTT/Dcard文章可視為犯罪結果發生地,您所在地的地檢署通常即有管轄權。
  • 檢察官偵查: 檢察官開庭調查,傳喚告訴人(您)、被告(發文者,若已查明)。律師會陪同您出庭,陳述事實。
  • 偵查結果: 若證據充足,檢察官提起「公訴」;若罪證不足,則為「不起訴處分」。不服不起訴處分,可於期限內聲請「再議」。
  • 法院審理: 案件提起公訴後,進入法院審判程序。一審判決後可上訴。
  • 附帶民事訴訟: 在刑事訴訟程序提起後,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,可隨時提起「附帶民事訴訟」,請求損害賠償。

2. 民事訴訟流程:

  • 起訴: 向「侵權行為地」或「被告住所地」之地方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。
  • 調解: 民事訴訟通常會先進入調解程序,由調解委員協助雙方協商。
  • 言詞辯論與判決: 調解不成,則進入正式審理。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。
  • 執行: 取得勝訴判決後,若對方不主動履行(賠償、道歉),可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「強制執行」,例如查封對方銀行帳戶、薪水等。

五、 心理建設與長期應對:走出陰霾,重建生活

法律戰是一場消耗時間與心力的過程,除了法律行動,照顧好自己的心理狀態同樣重要。

  • 接受專業心理輔導: 網路霸凌的創傷是真實且深刻的。尋求心理師或諮商師的協助,學習處理焦慮、憤怒與自我懷疑,是自我療癒的重要步驟。
  • 建立支持系統: 與您信任的家人、伴侶、好友坦誠溝通,讓他們了解您的處境,獲得情感上的支持,而非獨自承受。
  • 暫時遠離風暴圈: 在訴訟期間,盡量避免自己不斷去搜尋、查看相關討論,以免情緒持續被牽動。將蒐證與監看的工作交給律師或值得信賴的人。
  • 專注於現實生活: 將注意力拉回工作、學業、興趣愛好上,用現實中的成就與正向回饋,對抗網路上的惡意。
  • 思考「數位足跡」管理: 事件過後,可與律師討論,如何更謹慎地管理自己的網路隱私設定,降低未來風險。

結語:您的權利,值得奮力捍衛

在PTT、Dcard上遭受誹謗攻擊,絕非只是「網路上吵吵架」那麼簡單。它是對您人格尊嚴的踐踏,其傷害可能從虛擬世界蔓延至真實人生。台灣的法律體系提供了明確的救濟管道,而專業律師正是引導您穿越複雜法律迷宮、有效反擊的最重要夥伴。

從第一時間的證據保全,到策略擬定、身份揭露、法庭攻防,每一步都需要知識、經驗與決心。請不要因為害怕麻煩、擔心訟累,或誤信「網路就是這樣」的消極言論,而選擇隱忍。您的隱忍,只會助長加害者的氣焰,讓他們以為可以永遠躲在匿名盾牌後為所欲為。

勇敢站出來,藉助專業的法律武器,不僅是為自己討回公道,更是向整個網路環境傳遞一個明確訊息:言論自由有其界線,惡意與虛假必須承擔後果。這是一條需要勇氣與堅持的道路,但當您成功維護自身名譽、讓加害者得到應有懲罰的那一刻,您將奪回生活的主導權,並變得更為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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