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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配文合作備忘錄怎麼寫?法律顧問提供範本與關鍵條款提醒

業配文合作備忘錄完整撰寫指南:法律顧問的範本、關鍵條款與實務深度解析

在當今數位行銷時代,業配文(業者付費置入性行銷文章)已成為品牌、網紅、內容創作者與媒體平台之間不可或缺的合作模式。然而,隨著合作案件日益頻繁與複雜,許多糾紛也隨之產生:報酬支付延遲、創作內容不符預期、品牌單方要求無止境修改、智慧財產權歸屬不明、效果數據認定分歧,甚至因代言內容違法而導致法律追訴。這些爭議的核心,往往源於合作初期僅有口頭約定或簡單訊息溝通,缺乏一份結構嚴謹、權責明確的業配文合作備忘錄

本文將從法律顧問與實務操作雙重角度,深入解析業配文合作備忘錄的每一個環節。我們不僅提供經過法律實務檢驗的完整範本,更將逐一拆解關鍵條款背後的法律邏輯、商業考量與常見陷阱。無論您是品牌方、代理商、創作者、經紀人,或是社群媒體經營者,這份超過兩萬字的深度指南,將助您建立堅實的合作基礎,預防潛在衝突,確保創意與商業目標在和諧的法律框架下共榮實現。

業配文合作備忘錄的基本認識與法律定位

在深入條款之前,必須先理解這份文件的本質。業配文合作備忘錄,在法律上通常被定性為一種「承攬契約」與「委任契約」的混合體。品牌方(或代理商)委託創作者完成特定的內容創作與發布工作,創作者則交付約定的工作成果。它雖名為「備忘錄」,但一旦雙方簽署,即具備完全的法律拘束力,與正式合約無異。其重要性在於:

  1. 明確化合作期待:將模糊的創意發想轉化為具體、可執行的交付項目、規格與時程。
  2. 風險分配與管理:事先界定智慧財產權、保密義務、違約責任、免責事由等,避免事後無休止的爭執。
  3. 建立專業信任:一份周延的備忘錄展現了雙方的專業度,是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的基石。
  4. 爭議解決依據:若不幸發生糾紛,此文件將是調解、訴訟或仲裁中最核心的證據。

一份完整的備忘錄,應涵蓋以下核心模組:當事人資訊、合作標的與規範、報酬與支付、智慧財產權、陳述保證與責任限制、保密條款、合作期限與終止、以及其他通用法律條款。

關鍵條款深度解析與撰寫要領

以下我們將依循一份備忘錄的自然順序,逐一剖析每個部分的法律意涵與實務撰寫技巧。

一、 當事人與合作背景

此部分看似簡單,卻是確定權利義務主體的關鍵。

  • 完整識別雙方主體:務必使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。若品牌方為公司,應寫明公司全稱及統一編號;創作者若為個人,應寫明身分證字號;若為工作室或行號,也應提供登記資料。送達地址、電子郵件、聯絡人資訊務必準確,這關乎後續通知送達的法律效力。
  • 背景敘述(Recitals):簡要說明合作緣起與目的,例如「甲方為推廣其XX產品,委託乙方以其專業創作並發布業配內容」。這雖不直接創設權利義務,但在解釋契約目的時具有重要參考價值。

二、 合作標的與執行細節:將創意落實為法律語言

這是備忘錄最核心,也最容易產生歧義的部分。必須極盡詳細地描述。

  1. 交付成果定義
    • 文章本身:明確規定平台(例如:乙方之Facebook粉絲專頁、Instagram主頁、個人部落格)、文章形式(圖文、長文、短評、開箱文、使用心得)、字數範圍(例如:至少800字)、圖片/影片數量與規格(例如:至少5張高清原創圖片、1支60秒內短片)。
    • 內容大綱與方向:可附上附件,列出品牌要求的關鍵訊息點(Key Message)、產品特色、必須包含的關鍵字(Hashtag)、標題建議方向、禁止提及的事項等。但應避免過度限縮,保留創作者一定的表達空間,註明「乙方得在不違背前述核心訊息之範圍內,依其專業與風格進行創作」。
    • 發布要求:具體規定發布時間點(精確到日,甚至時段)、發布時應設定的隱私權限(公開)、需標註的官方帳號(@品牌方)、必須使用的特定連結或折扣碼。
    • 成效要求(若涉及):若合作包含成效保證(如互動率、觸及人數、導流點擊數),必須在此明確定義計算方式、衡量工具(例如:使用Facebook洞察報告、Google Analytics數據)、以及數據截取的時間區間(例如:發布後7日內之自然觸及)。
  2. 修改與審核流程
    • 必須建立清晰的審核階層與期限。例如:「乙方應於交付日前至少5個工作日提交初稿予甲方審閱。甲方應於收到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修改意見,修改意見不得偏離原約定之核心方向。乙方應於收到意見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並提交終稿。若甲方逾期未回覆,視為同意該版本內容。」
    • 此條款旨在避免品牌方無止境的「感覺不對」式修改,保障創作者的時間成本。通常會約定修改次數上限(例如:以一次為原則,至多不超過兩次),超過次數的修改需另行協商費用。
  3. 遵守規範聲明
    • 創作者必須保證內容不侵害第三人權利(包括圖片、字型、音樂之版權)、不涉及誹謗、色情、暴力或違反公序良俗。
    • 尤其關鍵的是,必須符合相關廣告法規。例如,應明確約定乙方須依《公平交易法》及相關主管機關(如公平會)之指導原則,於內容中清楚標示「廣告」、「合作」、「贊助」等字樣,其位置、大小、顯著性需符合法規要求(例如:於影片開頭或文章首段明顯標示)。違反此條可能導致行政罰鍰,且通常約定此等罰則由違反方自行承擔。

三、 報酬、支付與費用

金流條款務求清晰無爭議。

  1. 報酬總額與構成:明確總金額為稅前或稅後。若為含稅價,應註明「本合約金額為含稅價,乙方應開立符合規定之發票」。若報酬包含分潤(如銷售抽成),須詳細定義計算基礎、核帳方式與支付週期。
  2. 支付條件與期程:常見模式有:
    • 分期支付:簽約後付X%,稿件確認後付Y%,發布完成後付Z%。
    • 完工支付:於乙方完成全部義務(發布並提交成果報告)後X日內一次支付。
    • 應避免「甲方滿意後支付」等主觀條件,應連結至客觀的履約里程碑。
  3. 逾期付款責任:可約定「甲方如逾期付款,每逾期一日應按未付金額之千分之一計付遲延利息」。
  4. 費用負擔:明訂創作過程中所生的特殊費用(如特殊道具採購、場地租借、助手費用)由誰負擔,以及實報實銷的程序。

四、 智慧財產權條款:兵家必爭之地

這是業配文合作中最複雜、最需謹慎對待的條款。必須區分「著作人格權」與「著作財產權」。

  1. 基礎原則:根據《著作權法》,創作完成時,著作權即歸屬於「實際創作人」(即創作者),除非雙方另有約定。因此,品牌方若欲取得權利,必須在備忘錄中明確約定。
  2. 常見權利歸屬模式
    • 模式A:創作者保留,授權品牌使用:「乙方(創作者)保有本合作案所創作內容之完整著作權。甲方(品牌)於本合作案存續期間及終止後,享有於全球範圍內、非獨家、不可轉讓、免授權金之永久使用權,得為行銷宣傳之目的,於甲方官方自有渠道(包括但不限於官網、社群媒體)重製、公開傳輸、改作該內容。」
      • 優點:對創作者最有利,保留作品未來自行利用或授權他人的空間。
      • 注意:授權範圍(地域、時間、平台、可否改作)需明確。
    • 模式B:品牌方取得,創作者獲授權:「本合作案所創作內容之著作財產權,自乙方交付甲方且甲方付清全部報酬之日起,全部讓與甲方。乙方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惟甲方同意乙方得於其個人創作履歷及作品集中,為展示目的而使用該內容。」
      • 優點:品牌方可完全掌控內容,無後續授權疑慮。
      • 注意:此為「權利讓與」,通常報酬應較高。且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」之約定,意指品牌方未來修改內容,創作者不得以損害名譽為由反對,此條款需創作者審慎評估。
    • 模式C:依權利項目拆分
      • 約定文章「攝影著作」(照片)權利歸屬甲方,「語文著作」(文字)權利歸屬乙方等。較為複雜,需極清楚定義。
  3. 肖像權與個人資料:若內容涉及創作者本人或他人之肖像,品牌方如需用於合約約定範圍外的宣傳(如製成平面廣告),應另行取得書面同意並協商費用。雙方對合作中知悉的對方個人資料,應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處理。

五、 陳述、保證、責任限制與免責

此部分用於分配潛在法律風險。

  1. 雙方互為陳述與保證:例如,雙方保證有權簽署本約;創作者保證內容為原創且不侵權;品牌方保證提供之產品資訊與素材無不實或侵權。
  2. 責任限制條款:這是一項關鍵的商業保護條款。通常約定「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,任一方對於本約所生之損害,其賠償責任總額以本合約總報酬金額為上限,且不就任何間接損害、衍生損害、利潤損失或資料損失負責。」
    • 目的:避免因一次合作失誤導致無限的賠償責任。
  3. 產品責任與代言責任
    • 創作者應要求品牌方保證其產品或服務符合相關安全與衛生法規。可加入:「甲方保證其提供推廣之產品/服務,符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標準,且無安全衛生上之瑕疵。如因產品/服務本身瑕疵導致第三人受有損害,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。」
    • 儘管有上述條款,創作者仍須注意,若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不實仍為代言,依《公平交易法》仍可能與廣告主負連帶賠償責任。因此,對產品進行基本審查有其必要。

六、 保密條款

合作中可能交換未公開的行銷策略、產品資訊、數據等。

  • 應定義「機密資訊」的範圍(可採概括式,亦可列舉)。
  • 規定保密義務存續期間(通常為合約期間及終止後2-3年)。
  • 列舉例外情形,例如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必須揭露者。

七、 合作期限、終止與違約處理

  1. 期限:明確起訖日,或約定自簽署日起至某一里程碑(如發布後30日)止。
  2. 終止權
    • 合意終止:雙方書面同意即可。
    • 違約終止:一方嚴重違約(如遲延付款超過X日、遲延交付超過Y日、內容違法侵權),他方得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,逾期未改善得終止合約。
    • 任意終止:較少見,若約定,通常終止方需賠償他方已產生之成本及合理預期利益損失。
  3. 違約效果:終止後,違約方可能喪失請求報酬之權利,且應賠償損害。守約方已完成之工作,仍得請求相應報酬。

八、 其他通用條款

  1. 完整合意:聲明本備忘錄構成雙方完整協議,取代所有先前口頭或書面討論。
  2. 修改方式:任何修改須經雙方書面同意。
  3. 通知送達:依本約所載地址送達,視為合法送達。
  4.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:「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合約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XX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」此條款決定了未來訴訟的地點與適用法律,對雙方成本影響甚鉅。
  5. 爭議解決:可考慮加入協商或調解為訴訟前置程序。

業配文合作備忘錄完整範本(法律顧問審閱版)

業配文合作備忘錄

立備忘錄人:
甲方(委託方): 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:

地址:________
法定代表人:________
聯絡人:________ 電子郵件:________

乙方(創作者/執行方): (個人)/ 工作室
身分證字號/統一編號:
地址:

聯絡人:________ 電子郵件:________

緣甲方為推廣其產品/服務(下稱「推廣標的」),委託乙方創作並發布業配內容,雙方經合意訂立本備忘錄,以資共同遵守:

第一條 合作內容
1.1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,完成並交付如附件一《工作說明書》所載之業配內容(下稱「本著作」),其形式、規格、發布平台、關鍵訊息等悉依該說明書之約定。
1.2 乙方應確保本著作符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,並於內容中依主管機關要求,以清晰可見之方式標明「廣告」、「合作」或「贊助」等字樣。
1.3 審稿流程:乙方應於約定交付日前____個工作日提交初稿。甲方應於收到後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修正意見。修改以____次為限。甲方逾期未回覆,視為確認內容。

第二條 合作報酬與支付
2.1 本合作總報酬為新台幣________元整(含稅/未稅)。
2.2 支付方式:
□ 第一期:本約簽署後____日內,甲方支付總報酬之____%。
□ 第二期:乙方交付經甲方確認之終稿後____日內,甲方支付總報酬之____%。
□ 第三期:乙方完成所有發布義務並提交成果報告後____日內,甲方付清餘款。
2.3 乙方應於請款時開立合法發票予甲方。甲方應依約定時程付款,每逾期一日,應按未付金額之千分之一計付遲延利息。

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
3.1 雙方確認,本著作之著作財產權於甲方付清全部報酬之日起,讓與甲方。乙方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3.2 於本合作存續期間,為履行本約目的,甲方授予乙方必要之使用權限。
3.3 乙方保證本著作為其原創,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、肖像權或隱私權。如有違反,乙方應負擔全部法律責任,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害。

第四條 陳述與保證
4.1 雙方保證有簽署及履行本約之完整權利與授權。
4.2 甲方保證所提供之推廣標的資訊、素材均屬合法、真實且無侵權情事。
4.3 除前條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,任一方對本約所生損害之賠償責任,總額以本約總報酬為上限。

第五條 保密義務
雙方因履行本約而知悉或持有他方之營業秘密或其他機密資訊,負有保密義務,未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洩漏予第三人。本條義務於本約終止後________年內持續有效。

第六條 合約期間與終止
6.1 本約自簽署日起生效,至乙方完成全部義務且甲方付清款項之日止。
6.2 任一方如有違反本約重大義務,經他方書面通知限期________日內改正而未改正者,他方得終止本約。終止後,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之損害。

第七條 其他約定
7.1 本約構成雙方完整合意。任何修改須以書面為之。
7.2 本約如有未盡事宜,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及補充之。
7.3 因本約涉訟,雙方同意以臺灣________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八條 簽署
本備忘錄一式貳份,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。

甲方: 有限公司
代表人:

(簽章)
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
乙方: ________
負責人/本人:________
(簽章)
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
附件一:工作說明書
(應詳細記載:1. 推廣標的介紹;2. 本著作形式與規格;3. 發布平台與時間;4. 必須包含之關鍵訊息與標註;5. 禁止事項;6. 數據成效指標(若有);7. 其他特殊要求。)

第四部分:特殊情境與產業實務提醒

  1. 跨國合作:需明確約定準據法、管轄法院/仲裁地、幣別、匯差風險、語言版本效力優先順序,並注意當地廣告法規(如歐盟的GDPR對數據隱私的影響)。
  2. 多層代理關係:若甲方為代理商,應確認其已取得品牌方完整授權簽署本約。創作者應要求甲方提供品牌方之授權證明,並可考慮加入「甲方保證其委託內容已獲品牌方最終確認,若因品牌方否認導致乙方損失,由甲方負責賠償」之條款。
  3. KOL經紀約下的業配:若創作者已簽有獨家經紀約,品牌方應直接與經紀公司簽約。備忘錄中應包含經紀公司確認其有權代理該創作者之條款。
  4. 聯名或多次合作:可簽署一份「主合約」架構,再以「工作訂單」形式規範個別專案細節,提升長期合作效率。
  5. 食品、健康、美妝類產品:因涉及健康安全,創作者應更加謹慎,要求品牌方提供產品檢驗報告、衛生許可等證明文件,並在內容中加入「個人體驗僅供參考」等免責聲明。

結語:法律文件是為了保障創意與信任

撰寫一份詳盡的業配文合作備忘錄,並非展現對合作夥伴的不信任,而是現代專業合作的標準流程。它猶同一張精密的地圖,讓雙方在創意的旅程中,清楚知道彼此的邊界、資源與目的地,從而能更安心、更自由地發揮所長,創造出真正打動人心的內容與商業價值。

這份完整指南,旨在提供一個從法律基礎到實戰細節的完整視野。然而,每一份合作都有其獨特性,本文內容與範本僅供參考。在涉及重大利益或複雜的合作案時,強烈建議諮詢專業法律顧問,根據您的具體情況量身打造最合適的合約文件,讓您的創意事業在穩固的法律基石上,走得長遠而精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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