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合作合約注意事項:KOL法律顧問提醒您稅務與法律管轄重點

跨境合作合約注意事項:KOL法律顧問提醒您稅務與法律管轄重點
在全球化與數位化交織的時代,跨境合作已成為內容創作者、網紅(Key Opinion Leader, KOL)與品牌方拓展影響力與市場的關鍵途徑。一場成功的跨境合作,能為雙方帶來可觀的流量、聲量與營收;然而,隱藏於其後的稅務陷阱與法律管轄衝突,卻可能使光鮮亮麗的合作成果瞬間化為冗長、昂貴且充滿不確定性的法律紛爭。作為專精於新媒體與跨境商務的法律顧問,我們深切理解,一份結構嚴謹、思慮周全的合約,不僅是合作基礎的藍圖,更是風險管控最重要的防火牆。本文旨在穿透合作表面的繁華,深入剖析跨境KOL合作中,最具複雜性與挑戰性的兩大支柱:稅務規劃與法律管轄選擇,提供實務上的關鍵提醒與策略思維。
第一部分:跨境合作的本質與特殊性——不僅是內容交換,更是法律與稅制的交鋒
跨境KOL合作,從法律實質上審視,絕非僅是創意內容的授權或勞務的簡單交換。它涉及至少兩個以上法域(Jurisdictions)的規範交互作用,是多重法律體系在同一商業關係中的動態碰撞。合作一方所在地的法律,可能與另一方所在地,乃至於合作內容播送、收益產生的第三地法律,產生根本性的規範衝突。
1.1 合作模式的多樣性與法律定性
合作模式直接決定了法律關係的定性,進而影響稅務義務與管轄權的歸屬。常見模式包括:
- 一次性專案委製: 品牌方支付固定費用,委託KOL於特定期限內創作並發布特定內容。法律上可能被定性為「承攬契約」或「委任契約」,重點在於工作成果的交付。
- 長期品牌代言: KOL於一段期間內,代表品牌形象,進行系列內容創作與宣傳。此類合約常包含排他性條款、行為規範,法律關係更接近「勞務提供」與「肖像授權」的混合,並可能衍生出類似雇傭關係的附隨義務,需極力避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「常設機構」。
- 分潤/聯盟行銷: KOL透過專屬連結、折扣碼推廣商品,並按銷售額或引流效果抽取一定比例佣金。此模式涉及持續性的金流追蹤、數據核實,以及在不同法域下「營業稅」或「增值稅」的處理複雜性。
- 授權與聯名: KOL將其姓名、肖像、創作內容或個人品牌元素授權予品牌方使用,甚至共同開發商品。這涉及智慧財產權(IP)在多國境的授權、再授權、權利擔保與侵權責任分配。
每一種模式,在跨境情境下,都會觸發不同的稅務聯結點(Nexus)與法律管轄連繫因素(Connecting Factors)。例如,一次性的內容委製,報酬可能在某地被視為「境外勞務報酬」而免稅,但在另一地卻可能被課徵高額的「來源地預扣稅」。
1.2 核心挑戰:法律與稅制的不對稱性
跨境合作的最大風險,根源於各國法律與稅制的不對稱。舉其要者:
- 所得定性歧異: 支付給KOL的款項,在付款方所在國(扣繳義務人所在地)可能被歸類為「權利金」、「勞務報酬」或「營業利潤」,每種分類的預扣稅率天差地別。而在KOL的居住國(納稅義務人所在地),該筆收入又可能被納入綜合所得稅或營業所得稅計算,若兩國間沒有稅收協定,極易導致「雙重課稅」。
- 常設機構風險: 若KOL在合作過程中,於品牌方所在國進行了某些具有「持續性」與「從屬性」的活動(例如,長期派駐當地拍攝、擁有固定辦公地點、或擁有以品牌名義簽約的權力),該品牌可能被該國稅務機關認定在當地設有「常設機構」,從而必須就相關利潤在當地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,稅負成本將急遽上升。
- 消費者保護與廣告規制差異: 各國對於廣告真實性、代言人責任、特定產品(如菸酒、醫藥、金融商品)的宣傳限制、對未成年受眾的保護等,規範嚴苛不一。KOL在A國合法的推廣方式,在B國可能構成虛偽不實廣告或違反公平交易法,導致高額罰款甚至刑事責任。
- 數據跨境傳輸合規: 合作過程中交換的消費者數據、行銷分析報告,均受歐盟GDPR、中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、加州CCPA等各地數據保護法規管制。未經合規路徑進行數據跨境傳輸,法律風險極高。
理解這些不對稱性,是進行有效合約設計與風險管理的前提。合約條款必須具備足夠的彈性與明確性,以因應不同法域的解釋與執行。
第二部分:稅務條款的深度剖析——從成本預測到合規架構
稅務問題在跨境合作中,直接關乎雙方的現金流與淨利潤,絕非僅是財務部門的後端作業。合約中的稅務條款,必須清晰分配責任、預測成本,並為潛在的稅務爭議預設解決機制。
2.1 稅務居民身份與稅收協定的關鍵作用
首先必須釐清合作雙方的「稅務居民」身份。這決定了其全球所得的納稅義務,以及能否享受雙邊「稅收協定」的優惠。例如,台灣KOL若為台灣稅務居民,與日本品牌合作,台日之間有《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》。依據該協定,日本品牌支付給台灣KOL的勞務報酬,若該KOL在日本未設有固定基地且停留未超過一定天數,該報酬可能僅在台灣課稅,日本方面免予扣繳。合約中應要求雙方提供其稅務居民身份證明文件,並聲明其有權享受相關稅收協定優惠。
2.2 預扣稅的責任歸屬與補償機制
這是跨境支付最常見的爭議點。付款方(品牌方)依其所在地法律,常有義務就支付給境外收款方(KOL或其公司)的款項,預先扣繳一定比例的稅款(Withholding Tax)。合約必須明確:
- 何方承擔最終稅負: 通常約定「總額支付」(Gross Payment)或「淨額支付」(Net Payment)。「總額支付」意指品牌方承擔所有稅負,支付給KOL的金額是稅前全額;「淨額支付」則指KOL需承擔其本國及來源國的所有稅負,品牌方僅支付扣稅後的淨額。實務上,後者更為常見,但對KOL的稅務規劃能力要求更高。
- 扣繳義務的履行: 明確約定品牌方應依法進行預扣稅,並在付款後一定期限內,提供正式的「扣繳憑單」或「納稅證明」給KOL,供其在居住國進行稅額扣抵,避免雙重課稅。
- 稅率差異的風險分配: 若因一方提供錯誤的稅務居民信息,導致適用更高稅率而多扣的稅款,合約應設定補償條款。反之,若因稅務機關事後調查,認定當初扣繳不足而產生的補稅、利息與罰鍰,責任應如何分擔,亦需明文規定。
2.3 發票與合規文件的要求
跨境交易中,發票不僅是請款憑證,更是稅務合規的關鍵。合約應詳細規定:
- 發票形式與內容: 符合收款方所在地或付款方所在地法律要求的發票格式,包括正確的稅務識別號碼、交易描述、適用稅率、稅收協定條文引用等。
- 開立時限: 明定KOL請款時,必須先行提供合規發票,品牌方收到合規發票後才起算付款期限。
- 支持性文件: 要求KOL保留能證明其稅務居民身份、活動發生地、成本費用等相關文件至少5-7年(視各國法定追訴期而定),以備稅務稽查。
2.4 間接稅的處理:增值稅/營業稅
除了所得稅,價值附加稅(VAT)或商品及服務稅(GST)等間接稅同樣重要。當KOL提供服務或授權無形資產時,該服務/授權的「消費地」在何處,決定了是否應在該地登記並繳納VAT。
- B2B情境: 若品牌方是已登記的營業人,通常由品牌方在其所在地以「逆向徵收機制」申報繳稅。合約中應要求品牌方提供其有效的VAT註冊號碼。
- B2C情境或門檻突破: 若KOL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提供服務,或透過網路平台在特定國家/地區的銷售額超過當地「遠程銷售門檻」,KOL可能有義務在該地進行VAT稅籍登記並申報納稅。合約應提醒KOL注意此義務,並可約定品牌方需協助提供必要的銷售數據以供申報。
- 發票上的VAT處理: 明確發票上是否應列明VAT,稅率為何,以及相關的稅務合規責任。
2.5 稅務風險的終極分配:賠償條款
合約中必須包含完整的「稅務賠償條款」。例如:「乙方(KOL)保證其提供之稅務資訊真實有效,並同意因其提供錯誤、過時或不完整之稅務資訊,導致甲方(品牌)遭受任何稅務機關之補稅、罰鍰、利息或相關行政救濟費用,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,並使甲方免於損害。」反之,若因品牌方錯誤扣繳或未履行其所在地報繳義務所致之損失,品牌方亦應對KOL負賠償責任。
第三部分:法律管轄與爭議解決條款的戰略選擇——為衝突鋪設可控的路徑
當合作出現裂痕,無論是內容未達標準、款項拖欠、智慧財產權爭議,或是聲譽損害,雙方首先翻查的便是合約中關於「法律管轄」與「爭議解決」的條款。在跨境情境下,這幾乎決定了爭端解決的成本、效率與最終結果。
3.1 準據法:遊戲規則的選擇
「準據法」條款約定了用以解釋合約、規範雙方權利義務的實體法律。選擇一個法律體系完備、穩定、可預測性高,且與合作有實質關聯的法域法律至關重要。
- 常見選擇: 英美法系的英國法(尤其是英格蘭與威爾斯法律)或美國紐約州法,因其契約法理成熟,國際商業社會熟悉,常被選用。香港法、新加坡法亦是亞洲區常見選擇。
- 選擇考量: 應考慮該法律對特定類型合約(如授權、經紀)是否有特別規定?其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否完備?對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是否合理?避免選擇一方完全不熟悉、法律變動頻繁或司法獨立性存疑的法域法律。
- 連結因素: 雖可自由約定,但最好能與合作有合理連結,例如品牌方主營業地、合約簽署地、或主要義務履行地。
3.2 管轄法院:戰場的選擇
此條款決定哪個國家或地區的法院有權審理合約糾紛。
- 專屬管轄 vs. 非專屬管轄: 「專屬管轄」指定唯一有權審理的法院,好處是明確,可避免對方在對其有利的其他法院提起訴訟(即「擇地行訴」)。「非專屬管轄」則允許雙方在約定的多個法院中選擇起訴,彈性較大但可能引發管轄權爭議。對於實力較弱的一方,非專屬管轄或許能保留一些策略空間。
- 選擇法院的實務因素: 包括訴訟成本(律師費、法院規費)、訴訟時間、司法效率、法官專業度、證據開示程序的寬嚴、以及最重要的一點——判決的可執行性。勝訴判決若無法在對方資產所在地得到承認與執行,無異於一紙空文。因此,經常選擇國際貿易樞紐、且為《選擇法院公約》或相關互認判決條約締約方的地點,如新加坡、英國。
3.3 仲裁:跨國商業爭議的優先選項
對於跨境KOL合作,國際商事仲裁往往比法院訴訟更具吸引力,原因在於:
- 中立性: 仲裁地點、仲裁機構、仲裁員均可由雙方協商選擇,有效避免對方所在地法院的地方保護主義。
- 專業性: 可指定熟悉媒體、娛樂、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專家作為仲裁員。
- 保密性: 仲裁程序及結果原則上不公開,有利於保護商業秘密與KOL/品牌的聲譽。
- 終局性與可執行性: 仲裁裁決一裁終局,且基於聯合國《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》(紐約公約),在超過160個締約國間普遍可獲承認與執行,效力遠超外國法院判決。
- 仲裁條款要點: 必須明確、完整。應載明:「任何因本合約所生或相關之爭議,應提交『[指定仲裁機構,如: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、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、香港國際仲裁中心]』,依該機構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,在『[仲裁地點,如:新加坡]』以『[仲裁語言,如:英文]』進行仲裁。仲裁庭由[一名/三名]仲裁員組成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,對雙方均有拘束力。」
3.4 其他關鍵程序性條款
- 送達條款: 明確約定法律文書(如起訴狀、仲裁通知)的送達地址與方式。在跨境爭議中,送達是啟動程序的第一步,若約定不明,可能導致程序嚴重延宕。
- 律師費用的分擔: 普通法地區(如美、英)常採用「敗訴方負擔勝訴方合理律師費用」的原則,而有些大陸法地區則否。合約中可明確約定費用分擔方式,以增加預測性。
- 臨時救濟: 仲裁進行期間,一方可能急需法院下令禁止對方發布侵權內容或要求保全財產。合約中可約定,雙方保留向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「臨時救濟措施」的權利,此權利不視為對仲裁協議的違背。
第四部分:整合性風險防控——超越標準條款的實務建議
將稅務與法律管轄條款視為一個動態的、需與合約其他部分聯動的風險防控系統。
4.1 支付條款與稅務的連動
支付貨幣的選擇(美元、歐元等強勢貨幣有助於對沖匯率風險)、支付路徑(透過銀行電匯並註明正確用途代碼,有助於稅務識別)、分期付款與履約里程碑的掛鉤,都需與稅務扣繳的時點配合考量。
4.2 智慧財產權歸屬與跨境保護
合約必須極度清晰地約定,合作產出的內容(影片、圖片、文案等)其著作權、商標權及其他IP歸屬誰?是KOL保留、品牌方獨家取得、還是雙方共有?若為共有,則各自行使權利的範圍、再授權的權利與收益分配,必須詳盡規定。同時,應要求雙方保證其提供之素材未侵犯第三方IP,並約定侵權時的賠償責任。考慮到IP的地域性,可約定創作完成後,應在哪些關鍵市場進行著作權登記或商標註冊申請,以強化保護。
4.3 保密與數據保護條款的全球化視野
保密條款應覆蓋合作中揭露的所有商業、營運及個人數據。鑒於GDPR等法規的長臂管轄,數據保護條款需明確雙方在數據處理中的角色(控制者或處理者),遵守的數據保護原則,數據主體權利的回應機制,以及發生數據洩漏時的告知與補救義務。
4.4 合約終止後的義務延伸
合約終止或到期後,許多義務仍持續有效,如:保密義務、不競爭義務(若有)、已支付款項的稅務申報義務、已授權IP的持續使用規範、以及爭議解決條款本身的效力。這些都需在合約中明確。
4.5 盡職調查與合約談判策略
在簽約前,對合作方進行基本的盡職調查至關重要:查核其公司註冊狀態、過往訴訟紀錄、網路聲譽、以及是否有過嚴重的稅務違規。在談判中,對於稅務與管轄條款,應秉持「清晰勝於聰明」的原則。與其使用模糊的語句企圖涵蓋所有情況,不如明確列舉雙方同意的責任分配與解決路徑。對於不熟悉的他國法律,應諮詢當地律師的意見,這筆前期投資遠比事後糾紛的成本低廉得多。
結語:以契約為舟,航向無垠的跨境藍海
跨境KOL合作的世界充滿機會,也布滿了由不同法律與稅制構成的暗礁。一份深思熟慮的合約,就如同為這次航程準備的精密航海圖與堅固船艦。它無法消除所有風浪,但能讓船長(合作雙方)在風暴來臨時,知道自己的位置、擁有的工具以及應急的程序。
稅務與法律管轄條款,正是這艘船艦的壓艙石與導航系統。它們或許枯燥、複雜,遠不如創意簡報或收益分潤數字來得引人入勝,但它們確是合作關係能否穩健遠航的基石。我們強烈建議,在按下「傳送」鍵寄出合約前,在為精彩的合作成果歡呼時,務必與您的法律及稅務顧問,共同審視這些關鍵條款。唯有將專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思維,內化為每一次跨境合作的基本動作,KOL與品牌方才能真正地擁抱全球市場的無限可能,讓創意的影響力,在穩固的法律保障下,跨越疆界,璀璨綻放。
(本文內容旨在提供一般性法律知識,不構成對特定個案的法律意見。跨境合作涉及重大權益,請務必依據具體情況,尋求合格律師及會計師的專業諮詢。)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