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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誹謗

員工在網路上誹謗公司,雇主可以怎麼做?

員工在網路上誹謗公司,雇主可以怎麼做?完整深度分析

在數位時代,每個人都能透過社群媒體、論壇、匿名平台輕鬆發聲。這把雙面刃在帶來便利的同時,也為企業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。其中,「員工在網路上誹謗公司」已成為許多雇主不得不正視的棘手問題。當您發現有員工在虛擬世界裡散布不實言論,重傷公司商譽、破壞團隊和諧,甚至導致客戶流失時,內心的憤怒與焦慮可想而知。然而,衝動解僱或強硬反擊可能並非最佳解方,甚至可能將企業置於法律風險之中。

本文將從法律、管理、公關與預防四個面向,為您提供一套完整、詳盡且可執行的策略藍圖。我們將深入探討何謂「誹謗」與「言論自由」的界線,雇主在法律上擁有的權利與救濟途徑,內部調查的標準程序,如何權衡紀律處分的輕重,危機公關的溝通藝術,以及最根本的——如何建立一個讓員工不願、也不想誹謗公司的健康組織文化。這不僅是一份處理危機的指南,更是一份打造企業韌性的長期規劃。

第一部分:法律面——釐清界線,捍衛權益

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,首要之務是釐清法律上的定義與界線。並非所有負面評論都構成法律上的「誹謗」,員工的「言論自由」也並非毫無限制。

1. 什麼是「誹謗」?法律構成要件解析

根據中華民國《刑法》第310條,誹謗罪之成立,需符合以下要件:

  • 意圖散布於眾: 行為人主觀上希望其言論被不特定多數人或特定多數人知悉。在網路發文、留言,基本上已符合此要件。
  • 指摘或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: 所陳述的內容必須具有「損害名譽」的性質,會讓社會大眾對當事人(公司)的評價產生負面觀感。
  • 「事實陳述」與「意見表達」的關鍵區別: 這是判斷是否構成誹謗的核心。
    • 事實陳述: 指涉及具體、可驗證真偽的事件。例如:「我們公司長期逃漏稅」、「公司使用過期原料生產食品」。如果這些陳述並非真實,且發言者無法證明其為真實,或未經合理查證就散播,即構成誹謗。
    • 意見表達(或稱「評論」): 指個人主觀的感受、價值判斷或評價。例如:「我覺得我們公司的管理階層很無能」、「公司福利很差」。這類言論原則上受到《憲法》言論自由的較高保障,通常不構成誹謗,除非其評論是基於虛假事實,或以「謾罵」、「人身攻擊」為主要目的(可能涉及公然侮辱)。

對雇主而言,關鍵在於員工的言論是「虛假的具體指控」還是「主觀的負面感受」。 前者才有較高的法律追訴空間。

2. 雇主可採取的法律行動途徑

一旦確認員工的言論可能構成誹謗,雇主可以考慮以下法律途徑:

(1)刑事責任:提出誹謗罪告訴

  • 法律依據: 《刑法》第310條。誹謗罪屬於「告訴乃論」之罪,需在知悉犯行人之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。
  • 優勢: 透過國家司法機關(檢警)的介入,進行調查、搜索、扣押(例如要求平台業者提供IP位址與帳戶資料),強制力較高。
  • 劣勢: 訴訟時程冗長,且公司需負擔舉證責任,證明員工的言論不實且具有惡意。即便最終勝訴,刑責通常為罰金或易科罰金,對員工的威嚇效果大於實際賠償。

(2)民事責任:請求損害賠償與回復名譽

  • 法律依據: 《民法》第184條(侵權行為)、第195條(名譽權受侵害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)。
  • 可請求項目:
    • 財產上損害賠償: 公司需證明因員工的誹謗言論導致具體損失,例如:客戶取消訂單、營業額下降、股價下跌等。這部分的舉證難度較高。
    •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(精神慰撫金): 公司之名譽權受侵害,可請求一筆金額作為賠償。法院會考量雙方資力、侵害程度、公司商譽等因素裁定。
    • 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: 這是極為重要的一環。根據《民法》第195條,法院得判決被告(員工)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,例如:在相同平台刊登道歉啟事、刪除不實貼文等。這能直接、有效地消除負面影響。
  • 優勢: 能直接請求金錢賠償,並透過法院判決強制員工做出道歉、刪文等行為,實質性地修復商譽。
  • 劣勢: 舉證損害數額困難,訴訟成本(時間、律師費)高昂。

(3)違反其他相關法規

  • 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: 如果員工在貼文中洩露了公司的營業秘密、客戶名單、內部財務數據等非公開資訊,即可能觸犯《個資法》或《營業秘密法》,刑責與賠償金額可能更重。
  • 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: 散布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,可處拘留或罰鍰。雖較少用於企業糾紛,但仍是一個法律選項。

3. 證據保全:法律行動的基石

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,「證據保全」是決定成敗的關鍵第一步。網路訊息瞬息萬變,員工可能隨時刪文。

  • 完整截圖: 必須包含「網址列」、「發文時間」、「帳號名稱」、「按讚數/留言數/分享數」以及「貼文完整內容」。使用具有時間戳記的第三方公證軟體或網頁存證服務(如 Web Archive)更具公信力。
  • 錄影存證: 使用手機或電腦螢幕錄影功能,從打開網頁到滾動瀏覽完整貼文與留言區,全程錄製,避免對方質疑截圖造假。
  • 紀錄擴散狀況: 記錄貼文的擴散範圍,例如有哪些重要人物或社團分享、媒體是否引用報導等,這將作為損害程度的佐證。
  • 委請公證人: 對於情節重大、影響深遠的案件,可委請法院公證人至現場進行網頁公證,其證據力最強。

第二部分:管理面——內部調查與紀律處分

法律途徑是最後手段,在啟動之前,企業必須先進行嚴謹、公正的內部處理。不當的處理方式可能引發勞資爭議,甚至讓公司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。

1. 冷靜啟動,周密規劃

  • 成立調查小組: 成員應包含人資部門、法務人員(或外部律師)、該員工的直屬主管之上級主管。避免由單一主管獨斷處理,以確保客觀性。
  • 保密原則: 調查過程應嚴格保密,避免訊息外洩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或對當事員工的二次傷害。但需注意,保密不代表秘密進行,約談當事人時仍需符合程序。

2. 公正嚴謹的調查程序

  • 再次確認與證據固定: 調查小組成員應親自檢視已保全的證據,確認內容與影響範圍。
  • 約談當事員工: 這是整個過程中最關鍵的環節。
    • 預先通知: 以正式、中立的口吻通知員工會議時間、地點,並告知其有權邀請一位陪同人(如信任的同事或工會代表)。
    • 營造專業氛圍: 在會議室進行,避免在開放空間。與會者應保持冷靜、專業的態度。
    • 明確展示證據: 開門見山地出示存證的貼文截圖或錄影,詢問:「這是否是您發表的言論?」給予員工充分說明的機會。
    • 聆聽其動機: 員工可能出於報復、不滿、壓力或單純想炫耀。了解其背後動機,有助於判斷惡意程度,也是後續處分與改善管理的重要參考。是對薪資不滿?對主管管理方式有怨言?還是工作環境有問題?
    • 區分「吹哨者」與「誹謗者」: 如果員工揭露的是公司「違法」的情事(如公安問題、環保違規、食品安全漏洞),其行為可能受《勞動基準法》第74條及相關吹哨者保護法規的保障。此時公司應優先處理內部違法問題,而非追究員工責任。反之,若為不實指控,則屬誹謗。
  • 訪談相關證人: 如有必要,可約談可能知情的其他員工,但需注意技巧,避免造成寒蟬效應或引發辦公室八卦。

3. 審慎衡平的紀律處分

調查結束後,根據事實與情節輕重,決定適當的處分。處分必須符合「比例原則」,並有明確的內部規則(如工作規則)作為依據。

  • 處分考量因素:
    • 言論的虛假性與惡意程度: 是刻意造假,還是部分屬實但用詞誇大?
    • 造成的實際損害: 是否導致客戶流失、重大商譽損害或媒體負面報導?
    • 發佈的平台與擴散範圍: 是在個人私密帳號發牢騷,還是在公開論壇、社團惡意散播?
    • 員工的過往表現與動機: 是屢勸不改的問題員工,還是一時衝動的優秀員工?
    • 事後的態度: 是否立即刪文、坦承錯誤、願意道歉?
  • 可能的處分選項(由輕到重):
    1. 口頭或書面警告: 適用於情節輕微、初次犯錯、影響範圍小,且員工態度良好的情況。明確告知其行為已違反公司規定,並記錄在個人檔案中。
    2. 申誡或記過: 根據公司內部的工作規則,進行正式的懲戒,可能連帶影響其考績、獎金或晉升。
    3. 要求公開道歉與刪文: 可作為獨立的處分,或與其他處分合併進行。要求員工在原始發文平台或公司內部公開道歉,以正視聽。這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與實質補救效果。
    4. 降職、減薪或調整職務: 對於情節嚴重,特別是管理職員工,因其言行代表公司形象,可考慮此類處分。
    5. 解僱(解僱): 這是最嚴厲的處分,必須極為審慎。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2條,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(即開除)的情況包括「故意損耗機器、工具、原料、產品,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,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、營業上之秘密,致雇主受有損害者」以及「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,情節重大者」。員工的誹謗行為若對公司造成「重大損害」,且其行為明顯違反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中之忠誠義務與保密條款,則可能符合「情節重大」之要件。
      • 解僱的風險: 若雇主無法充分證明「情節重大」或程序有瑕疵,員工可提起「確認僱傭關係存在」之訴,若勝訴,公司需補發其離職期間的全部薪資,得不償失。因此,在做出解僱決定前,務必諮詢專業律師。

第三部分:公關面——對外溝通與商譽修復

網路謠言殺傷力在於其擴散速度。法律與內部處理是「對內治本」,而即時、有效的公關溝通則是「對外治標」,防止傷害繼續擴大。

1. 評估危機等級,決定回應策略

  • 無須回應: 若貼文影響範圍極小(僅少數好友可見),且內容為主觀抱怨,強勢回應反而可能讓小事鬧大。
  • 低調處理: 透過官方帳號或發言人私下聯繫發文者(若為匿名則聯繫平台),要求刪文,並準備簡短聲明,在必要時(如有媒體詢問)統一回覆。
  • 主動公開聲明: 若事件已廣泛流傳,引發媒體與公眾關注,則必須主動、迅速、透明地進行回應。

2. 危機溝通黃金法則

  • 速度第一: 在謠言發酵的24小時內做出初步回應,掌握話語權。
  • 態度誠懇: 聲明開頭應先感謝各界的關心,對於造成社會大眾的疑惑與不安表示歉意(是為造成困擾道歉,而非為未做的事情認錯)。
  • 事實澄清,而非情緒對抗: 針對不實指控,逐一提出客觀事實與證據進行反駁。避免使用情緒性字眼攻擊員工,這會顯得公司缺乏格局。聲明重點應放在「澄清真相」與「維護客戶權益」。
  • 展現負責與改進的態度: 若員工的指控中夾雜著真實的管理問題(例如:「公司加班文化嚴重」雖是主觀感受,但若屬實),聲明中應承諾會進行內部檢討與改善。這能將危機轉化為展現企業責任感的契機。
  • 統一窗口: 所有對外訊息由公關部門或指定發言人統一發布,確保口徑一致。
  • 選擇正確管道: 在官方網站、粉絲專頁、LinkedIn等企業官方渠道發布聲明,並可視情況購買數位廣告,確保目標受眾能看到正確訊息。

3. 長期商譽修復

  • 加強正面訊息傳播: 危機過後,應更積極地發布公司正面新聞、企業社會責任(CSR)活動、員工福利、得獎紀錄等,利用SEO優化,讓搜尋公司名稱的結果出現更多正面資訊,淹沒負面訊息。
  • 與關鍵意見領袖(KOL)、媒體建立良好關係: 平時建立的良好關係,能在危機時刻獲得更公正的報導與發聲機會。
  • 監測網路聲量: 持續使用輿情監測工具,掌握大眾對公司的評價變化,即時應對。

第四部分:預防面——打造健康的組織文化,從根源解決問題

「防患於未然」永遠是最聰明、成本最低的策略。與其等到員工上網發洩,不如建立一個讓員工能夠安心工作、有暢通管道反映問題的環境。

1. 建立明確的社群媒體政策
這是預防的第一道防線。政策應明確、具體,並讓所有員工簽署知悉。

  • 界定範圍: 說明政策適用於所有與公司相關的線上活動,包括個人帳號。
  • 明確規範: 列出禁止行為,例如:禁止洩露營業秘密、禁止發表種族/性別歧視言論、禁止以任何形式冒充公司官方發言人、禁止對客戶與同事進行人身攻擊。
  • 區分公私: 建議員工在個人帳號上加入「本言論僅代表個人意見」等免責聲明,但需明確告知,此聲明無法免除其法律責任。
  • 後果告知: 明確違反政策的後果,包括可能的紀律處分與法律責任。
  • 教育訓練: 定期舉辦講座,讓員工了解網路發言的風險與責任,並以案例分享加深印象。

2. 暢通無阻的內部溝通管道
員工選擇上網發文,往往是因为覺得內部求助無門。

  • 多元化的申訴機制: 建立除了直屬主管以外的反映管道,例如:人資部門、道德委員會、總經理信箱、匿名調查問卷等。
  • 落實「開門政策」: 鼓勵高階主管定期與基層員工進行非正式交流,主動了解他們的需求與困難。
  • 定期員工滿意度調查: 透過科學化的問卷,系統性地發掘組織中的潛在問題,如薪酬公平性、工作負荷、主管領導風格等,並根據結果進行改善。
  • 建立有效的「吹哨者保護制度」: 對於舉報內部不法行为的員工,提供完善的保密與保護措施,避免其遭受報復。這能鼓勵員工透過正當管道解決問題,而非訴諸公開誹謗。

3. 投資於員工關係與企業文化

  • 公平合理的薪酬與福利: 這是員工滿意度的基礎。定期進行市場薪酬調查,確保待遇具競爭力。
  • 建立信任與尊重的文化: 管理階層應以身作則,尊重每一位員工。公開表彰優秀員工,營造正向積極的工作氛圍。
  • 重視工作與生活的平衡: 推行彈性工時、鼓勵休假、避免常態性無償加班,從根源減少員工的怨氣與壓力。
  • 加強主管的管理能力培訓: 許多衝突源自於基層主管不當的管理方式。培訓主管如何有效溝通、激勵團隊、處理衝突與進行績效評估,是預防員工不滿的關鍵。

結論:化危機為轉機,建構永續經營的韌性

處理員工網路誹謗事件,是對企業綜合能力的一次嚴峻考驗。它考驗著公司的法律素養、管理智慧、公關能力與文化底蘊。一個成功的處理,不僅能平息風波,更能讓企業從中學習,變得更為強大。

當事件發生時,請務必記住以下心法:「冷靜以對,證據為先;法律為盾,溝通為劍;調查求實,處分求公;對外澄清,對內自省;預防為本,文化為根。」

與其將犯錯的員工視為必須摧毀的敵人,不如將此事件視為一個警訊,一個檢視組織健康度的契機。透過系統性的法律行動、人性化的管理程序、透明的公關溝通,以及最深層的文化改造,企業不僅能妥善處理單一事件,更能從根本上降低未來發生的機率,打造一個讓員工擁有歸屬感、自豪感,願意主動為其辯護,而非在背後詆毀的卓越組織。這,才是企業在數位洪流中屹立不搖的真正競爭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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